4、全面整治能耗高、污染重、不符合产业政策、安全无保障的化工企业,依法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的小化工企业。
5、全市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要强制推行运用温控、压控报警或联动系统。
6、继续做好危险化学品安全质量标准化的试点以及标准的制定工作,力争2010年全市危险化学品企业全面推行标准化管理。
7、经营企业监管的重点是加油(气)站和剧毒品经营单位。凡达不到要求的加油(气)站,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吊销经营许可证,予以关闭。
(二)烟花爆竹管理方面
1、加大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的安全监管执法力度,重点查处“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法律)和“三超一改”(超数量、超范围、超人员、擅自改变工房用途),重点打击违法违规作业和违规使用氯酸钾生产烟花爆竹的行为。
2、企业建立视频监控系统,主管部门设监控平台,实现远程在线监督。
3、制定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复工验收办法,引导企业均衡生产,不搞逢大事件、重要会议期间停产待工,防范企业搞突击生产。
4、加强对经营企业的监管,做好经营布点规划审批工作,引入适度的竞争机制;重点监管储存仓库的安全距离、消防、防雷防静电设施及产品存放量等。
5、加大烟花爆竹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建立台账,明确专人负责,整改不彻底不予生产。
七、狠抓交通安全建设
公安、交通、铁路和民航安全监督管理等主管部门,要严格把关,铁路、公路凡属新、改、扩建工程,必须落实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
(一)道路交通方面
1、继续实施公路、城市道路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公安、交通、建设和安全监管等部门协同制定2008年危险路段或事故“黑点”、危险桥梁消除率目标,推行危险路段、危险桥梁整治分级挂牌督办制度。
2、交通、安监等部门建设完善公路建设工程安全监管体制和机制,切实加强对公路工程规划、勘察设计阶段的监管。
3、继续开展治理超载超限专项整治工作,逐步建立起治超工作长效机制,有效遏制超载超限引发的恶性事故。
4、继续开展打击无证、酒后、疲劳等违章驾驶专项整治活动,切实遏制交通事故的发生。
(二)铁路运输方面
1、分阶段对无人看守道口进行专项整治。协调有关部门对全市所有的铁路平交道口,从道口设施与监护管理等方面制定必要的防范措施;从2008年开始,以3年为限,分步完成平改立和无人变有人监护的道口安全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