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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海市人民政府关于2008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意见

  (四)加大联合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盗采行为,违法生产行为和超层越界开采行为。严防已关闭矿井“死灰复燃”,严防假技改真生产或边施工边开采等违规行为。
  五、继续推进非煤矿山专项整治
  在2007年专项整治工作的基础上,继续深化整治工作,加大资源整合力度,严厉打击非法和违法开采行为,关闭淘汰工艺落后,破坏资源,污染环境,不符合产业政策,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矿山企业。通过扎实有效的工作,完成两年关闭非煤矿山40%的任务;年内80%的地采矿山、40%的大型露采矿山实现安全标准化,力争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下降40%,实现全市非煤矿山的安全状况明显好转。
  (一)深化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加大对发生事故企业的整治力度,在2007年关闭87户非煤矿山企业的基础上,今年再关闭39户以上非煤矿山企业。凡是发生死亡事故的企业强制进行停产整改或予以关闭。
  (二)做好矿业秩序整顿及资源整合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土资源部等部门对矿山资源进行整合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108号)有关安全生产监管的要求,加强对列入矿产资源整合范围的非煤矿山企业的监管,对因矿业秩序混乱危及安全生产的矿山企业要依法进行查处,对整合后的矿山必须按照新建矿山的要求,履行安全生产“三同时”等相关手续,严格审核,依法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继续深入开展尾矿库隐患排查专项治理工作。对尾矿库的安全度重新全面评价,严把尾矿库市场准入关。排查工作要求做深、做细、不留盲区和死角,重点是对高陡边坡、大型采空区、炸药库、排土场等重大危险源点的排查。
  (四)全面推进安全标准化建设,强制推行中深孔爆破等先进技术,逐步提高非煤矿山的办矿水平。
  (五)认真做好非煤矿山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和“三同时”的审验工作,严格市场准入。
  六、加强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管理工作
  (一)危险化学品管理方面
  1、严把新、改、扩建项目的“三同时”审验关,健全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台账制度。凡2007年未完成安全许可的重点建设项目和2008年新立项重点建设项目均列入监控范围。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对未履行安全许可擅自开工建设和投产的项目,要依法严惩。
  2、继续加强对液氯、液氨、成品油、甲醇、二甲醚、剧毒品等重点监控企业的安全监管,对重点监控企业实施分级专家会诊。
  3、各区对所有重点监控的生产企业实施委派驻厂监管员工作制度,制定驻厂监管员工作标准,并保证派出人员的工资和费用等正常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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