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建设好、管理好“宜春市食品安全信息网”,并以此为平台,搭建食品药品监管相关部门间的横向信息监测通报网络和市、县、乡三级的纵向信息监测通报网络。
3、设计、开发和建设面向全社会的食品药品安全信息查询和发布平台,逐步提高食品药品安全信息监测、分析、评价、应急预警和公共服务水平。
五、以广泛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单位创建活动为载体,继续推进食品药品安全诚信自律体系建设
着力推进食品医药诚信体系建设,通过采取建立行业协会、健全企业诚信档案、实行“红黑名单”制度、广泛深入开展安全示范单位创建等措施,全方位、大幅度提高食品医药行业的信用管理标准。各项创建活动要本着坚持标准、宁缺勿滥的原则,严格把关、严格考核、严格评选,真正起到鼓励诚信、惩戒失信的作用。
1、以县(市、区)政府为主体,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牵头抓落实,积极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活动。鼓励全市所有县(市、区)按照省食品安全示范县的标准开展创建达标活动,并积极推荐达标县(市、区)申报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上高县要按照国家级食品安全示范县的标准开展食品安全工作,确保顺利通过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的验收评估,努力做好国家级食品安全示范县验收评估的各项准备工作。
2、以乡镇政府为主体,食品药品安全综合监管站具体操作,采取乡镇对照标准自查申报、县(市、区)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委员会组织考核验收、县(市、区)政府表彰奖励、市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委员会授牌命名的方式,积极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示范乡镇创建活动。
3、农业部门要大力开展生猪养殖示范基地创建活动,力争杜绝使用“瘦肉精”喂养生猪行为。
4、质监部门要大力开展食品生产企业安全示范单位创建活动,杜绝非食品原料生产食品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现象,使本地企业生产的食品抽验合格率达到95%以上。
5、工商部门要积极开展食品安全示范超市(店)创建活动,力争乡镇以上持照经营户食品进货记录可追溯率达到100%。
6、卫生部门要在坚持实行现场卫生公示制度的基础上,继续开展餐饮单位量化分级管理活动,实现县城以上餐饮单位量化分级管理覆盖率达到100%和乡镇餐饮单位量化分级管理不少于30%的目标,力争各级各类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合格证持有率达到100%。
7、商业管理部门要积极开展生猪定点屠宰示范场(厂)创建活动,出厂肉品检验合格率达到100%,病害猪肉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