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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安康市市级廉租住房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安康市市级廉租住房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陕发改前期〔2008〕448号)


安康市发展改革委:
  你市报来《关于上报安康市市级廉租住房项目初步设计的报告》(安发改投资〔2008〕143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续建项目6项:金州城廉租楼、金州街廉租楼、党校新村廉租楼、北城壕廉租楼、小壮进廉租楼、五星街廉租楼。
  新建项目5项:竹集街廉租楼、东大街廉租楼、大南街廉租楼、暴家巷廉租楼、党校新村二期改建廉租楼。
  续建和新建项目11项,建设地点为安康城区。总建筑面积51593平方米,项目总占地面积19796.5平方米,项目总投资5625万元,资金来源为:地方政府预算内投资、中省补助等,共1073套。其中新建项目5项,建筑面积20662平方米,共443套,最大单套建筑面积48.36平方米;续建项目6项,建筑面积30931平方米,共630套,最大单套建筑面积49.2平方米。经审查,项目初步设计基本达到有关规定要求,同意你们按此初步设计方案进行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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