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聘任第五届自治区人民政府督学的通知
(新政办发〔2008〕34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州、市、县(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自治区人民政府第四届教育督学任期已满,根据督学聘任有关规定,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聘任第五届督学,其中总督学1人、副总督学5人、专职督学8人、兼职督学53人、特约督导员3人,聘期为三年。第五届自治区人民政府总督学、副总督学、专(兼)职督学、特约督导员人员名单如下:
总督学: 靳 诺(自治区副主席)
副总督学: 刘 华(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赵德忠(自治区教育厅党组书记)
吐尔逊·伊不拉音(自治区教育厅厅长)
李 钧(自治区人民政府正厅级督学)
马和平(自治区教育督导团办公室主任)
专职督学: 杨立夫(自治区人民政府副厅级督学)
塔布斯·别金(自治区教育督导团办公室副主任)
阿不拉·艾买提(自治区教育督导团办公室正处级督学)
阿拉坦巴根(自治区教育督导团办公室正处级督学)
海依沙·阿不都力拜尔(自治区教育督导团办公室副处级督学)
买买提·阿不都拉(自治区教育督导团办公室正科级督学)
阿地力·阿克木(自治区教育督导团办公室正科级督学)
陈希海(自治区教育督导团办公室干部)
兼职督学: 陈德平(自治区人大科教文卫委员会副主任)
满苏尔·阿布力(自治区政协教文卫体委员会副主任)
王富强(自治区财政厅副厅长)
康廷凤(自治区人事厅副厅长)
阿力木江·买买提明(自治区教育厅副厅长)
赛依散·萨迪克(自治区教育厅副厅长)
马文华(自治区教育厅副厅长)
张晓宁(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秘书七处处长)
买买提·库都斯(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秘书七处副调研员)
刘 星(自治区发改委社会发展处副处长)
唐清平(自治区编办地县编制处处长)
毛文新(自治区教育厅政策法规处处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