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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关于同意“枫泾镇7号地块”、“枫岸华庭”和“滨海名邸(A组团)”等三小区列入创建2006年度上海市“四高”优秀小区计划的通知

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关于同意“枫泾镇7号地块”、“枫岸华庭”和“滨海名邸(A组团)”等三小区列入创建2006年度上海市“四高”优秀小区计划的通知
(沪房地资规[2006]290号)


金山区房地局:

  你局上报的“枫泾镇7号地块”、“枫岸华庭”和“滨海名邸(A组团)”创建上海市“四高”优秀小区的请示及有关创建计划(建设要求)收悉。经专家组评审及实地检查,现批复如下:
  你局申报的建设项目基本符合2006年度上海市“四高” 优秀小区创建计划要求,同意上述项目列入2006年度上海市“四高”优秀小区建设计划。同时要求项目的开发建设单位做好以下工作:进一步提高小区的土地节约利用(包括地下空间);强化建筑节能措施;继续优化其规划(包括景观)设计方案,营造有特色的居住文化氛围。其中:
  “枫泾镇7号地块”小区:在总体布局方面,沿城市干道的住宅布置应考虑对城市景观的贡献,托老所应考虑对外服务的方便性,建议其移至小区的出入口。在交通组织方面,由于本方案采用外环道路设计,使居民进出小区绕行距离过长,建议进一步优化道路系统,使其便捷而合理。
  “枫岸华庭”小区:在配套建设中,应增加青少年户外活动场地;小区内文化特色小品应注意人性化和安全性;在绿化品种配置中应充分考虑地方风俗习惯,且应充分注意宅前乔木对居民日照采光的影响。
  “滨海名邸(A组团)”小区:在规划布局上,住宅区与商业区应相对封闭管理;在交通组织上,不宜布置弧形道路,以降低市政管道建设成本;在住宅单体设计上,局部房型(包括卫生间面积)须符合设计规范,房型设计中各类使用空间的布置须做合理地调整,建议适当增加住宅层高;部分住宅要求实施全装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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