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强值班工作力量。根据目前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接报工作量大幅增加的实际,各县区、各部门要尽快建立健全应急工作机构,调整充实应急值守力量,健全落实值班制度,确保应急值守和突发公共事件接报工作不出问题。
(二)拓宽信息报告渠道。各县区、各部门要结合实际情况,通过建立开放的信息报告平台,接受公众的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告,探索在企业、社区、农村、学校等基层单位实行信息报告员制度,充分利用新闻媒体收集和掌握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及相关社会动态。
(三)提高信息报告质量。要按照信息报告要素及有关要求,做到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告要素完整、重点突出,表述准确、文字精炼,特别要注意突发公共事件的动态变化,做好续报工作,确保信息的准确性、连续性和完整性。
(四)强化跟踪督办工作。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出后,要注意收集和督办领导批示,跟踪了解落实情况,并以续报信息的形式呈报有关领导。要保持与相关部门以及现场指挥人员的联系,随时掌握情况,协调开展处置工作。
(五)实行信息报告通报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对各县区、各部门报告突发公共事件信息的情况,市政府办公厅将定期和不定期进行考核。对迟报、漏报以及报告质量差的进行通报批评,责成限时整改。对因迟报、漏报造成损失或重大影响和有意瞒报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四、抓好常态工作信息报告,推动基层应急管理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根据《甘肃省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告情况通报办法(试行)》,省政府将从2008年4月1日起,实行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告情况通报制度,要求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单位及时报告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和应急管理工作信息。省政府应急办编发《甘肃值班信息》,刊发上报的重要信息,报送省委、省政府领导和国务院应急办,并在《中国·甘肃》网站“应急管理”栏目刊载。
《甘肃值班信息》刊登内容:1、较大和较大以上突发公共事件以及事件本身比较敏感或发生在敏感地区、敏感时间的事件;2、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应急管理工作信息,主要是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动态信息、应急预案演练信息、应急管理科普宣教信息、日常工作重要情况信息等;3、省政府应急办约稿。
每季度,省政府应急办以《甘肃值班信息(特刊)》形式,将上季度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告情况予以通报。
各县区政府、各有关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应急管理工作信息报告工作,要按照国务院和省市政府的安排部署,扎扎实实抓好应急管理工作落实,及时将好的做法和经验以信息形式上报市政府总值班室,由市政府总值班室汇总整理后统一上报省政府应急办。对省应急办约稿,要积极完成,按时拿出高质量稿件。市政府对各县区政府、各有关部门单位应急管理工作信息报告情况适时进行检查通报,对工作突出的进行表彰,对工作薄弱的提出批评改进意见,并进行重点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