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总量控制,分步实施,力求做到年度住房供需基本平衡、结构基本合理、价格基本稳定。
三、住房发展目标
(一)完善符合首都特点的住房保障制度,到“十一五”期末,使本市低收入家庭住房条件得到明显改善,农民工等外来务工人员居住条件得到逐步改善。
(二)推进新城建设,加快中心城功能调整,坚持保护古都风貌和改善居民住房条件并重原则,按照“修缮、改善、疏散”方式,推进旧城房屋保护修缮工作,有效疏散旧城区人口。
(三)2009年,计划新建住房2830万平方米。其中,新建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政策性租赁住房850万平方米,其他政策性住房380万平方米,商品住房(不包含限价商品住房)1600万平方米。
(四)2009年底前,进一步扩大廉租住房覆盖面,建立健全廉租住房补贴动态调整机制,结合市场租金水平,合理确定租房补贴标准。
四、区位布局
(一)按照国务院批复的《
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04年-2020年)》确定的城市空间结构,统筹中心城、新城、小城镇住房建设协调发展,结合新城建设将住房建设重点向新城转移。按照节能减排的要求,新建住宅布局在集中供热区域。
(二)强化公共交通的引导作用,充分考虑中低收入家庭生活对交通设施条件的需求,新建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主要安排在规划轨道交通、公共交通沿线。
(三)促进社会公平与融合,正确反映和兼顾不同消费层次对住房的需求,按照大分散小集中的原则鼓励和引导各种类型、各个层次、各类群体住房的混合布局,促进和谐社区建设。
五、住房供应结构
2009年新建政策性住房占新建住房总量的40%以上;套型面积90平方米以下的住房占新建住房总量的70%以上。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住房规划设计指导,严格执行住房套型设计面积标准,提高服务和审批效率,保证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按计划开工建设。在落实好2006-2010年住房建设规划的基础上,做好2008-2012年全市住房建设规划编制工作,并于2008年6月底前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