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金融服务业。围绕提升金融业整体水平和完善金融体系,重点引进金融业法人机构和基金管理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不断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金融服务多样化的要求。继续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大力优化金融环境。推进全社会的诚信文化建设。继续按照“完善法规、特许经营、商业运作、专业服务”的方向,加快建立和完善企业和个人信用服务体系,建立信用监督和失信惩戒制度。健全非公、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形成商业银行和担保机构“收益共享、风险共担”机制,通过金融控股公司和其他适合国情的综合经营组织形式,提高金融企业经营能力和竞争实力。
6.中介服务业。拓展和发展律师、会计、项目策划、财务顾问、并购重组、上市等投资与资产管理服务。支持发展市场调查、工程咨询、管理咨询、资信服务等咨询服务。积极培育企业化经营、规范化管理、社会化服务的中介服务机构。鼓励中介服务机构加强联合,壮大实力,形成具有一定规模和咨询力量的顾问队伍及智力服务网络,努力满足企业和社会多样化的信息、咨询、管理等服务需求。初步建成符合市场经济和国际通行规则、功能完备、公正执业、管理规范、高度自律的中介服务体系。
7.旅游服务业。充分展现“黄河明珠、山水城市、丝路重镇”自然风光和人文景观,积极参与百里黄河旅游风情线、小三峡水电站、柴家峡水电站、八盘峡水电站的观光旅游建设,以及金城关文化苑、青城古镇、什川田园风光旅游区、兴隆山、石佛沟和吐鲁沟自然风光旅游等生态旅游风景区建设,提高旅游业的带动作用和综合效益。巩固发展观光旅游,重点发展度假休闲旅游,加快发展文化和生态等特色旅游,积极开展旅游节庆活动。
五、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保障措施
(一)落实政策,优化企业发展环境
认真贯彻落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以及中央和省关于发展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乡镇企业的一系列方针政策,从战略高度认识非公经济在促进经济增长、扩大就业和活跃市场、促进竞争、稳定社会等方面的重要地位和作用。要加大宣传力度,调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解放思想,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要正确认识非公企业在扩大就业、稳定社会的作用。各级非公企业管理部门要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强化服务意识,为非公企业的健康发展营造公平的政策环境、健全的法制环境和完善的市场环境,平等保护非公企业物权。要依法保护企业合法权益,坚决取消和废止一切向企业的不合理收费,禁止向企业的各种摊派,加快改革与完善各项制度,实行政务公开,形成预防“四乱”、治理和铲除“四乱”的长效机制,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消除阻碍非公经济发展的障碍。
(二)健全服务体系,促进企业发展
继续推进非公经济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研究制定《兰州市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意见》,重点抓好以下八项服务体系建设。一是信用担保体系建设。推进市、县区两级信用担保机构建设。积极发展政府出资或政府出资参股的政策性担保机构。发挥市担保协会作用,积极推动组建担保联合体,设立信用担保基金,加快建立和完善信用担保风险补偿制度。二是信息网络体系建设。利用“兰州市非公经济网”开展政策法规、人力资源、市场供求、电子商务、技术创新、产权交易等服务。建立网上企业库、项目库、人才库、产品库、技术专利库等各类信息库,实现市、县区两级信息网络资源共享。实施非公企业上网工程。三是人才培训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市、县区两级人才培训基地,开展分层次培训。加大对企业经营者、管理者的培训;鼓励企业抓好员工素质和岗位培训。抓好国家中小企业银河培训工程工作。协同劳动部门,开展国家实行就业准入的职业(工种)、岗位技能培训和鉴定。四是政策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支持各类管理咨询服务机构建立和完善非公企业咨询服务体系。逐步建立市、县区非公企业法律服务网络。加强企业和职工维权工作。利用维权投诉电话和网上维权热线,认真协调办理投诉电话所反映的各类问题。五是创业辅导体系建设。促进新兴非公有制企业的创立,开发劳动就业岗位,缓解就业难的社会压力。六是技术支持与专利开发体系建设。充分利用省内外大专院校、科研机构、大企业技术中心等技术资源,为企业提供技术指导、项目论证、产品开发、科技攻关、专利申请等服务。七是市场开拓体系建设。鼓励各类贸易、商会、协会等组织,为企业提供产品洽谈、展销、订货、进出口代理、招商引资、营销策划等服务。八是公共服务平台体系建设。围绕非公经济的特色服务需求,构造市、县区、乡镇相互支持、互为补充的服务体系。
(三)搞好组织协调,加大服务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