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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8年兰州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要点的通知

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8年兰州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要点的通知
(兰政办发[2008]3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2008年兰州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要点》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工作要求及分工,精心安排部署,认真贯彻落实。

  二○○八年三月十一日

2008年兰州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要点

  2008年全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总的要求是: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围绕人民群众最关心和影响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重点领域,开展专项整治,着力解决关系国计民生、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问题,促进市场经济秩序不断好转,为构建和谐兰州提供良好的发展环境。为此,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继续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一)全面落实《国务院特别规定》(国发〔2004〕23号),严格食品种植养殖、生产加工、流通、进出口、消费等环节的市场监管,以广大农村、城乡结合部、新建城区为重点区域,以肉、蔬菜、奶制品、豆制品、水产品为重点品种,组织专项整治,打击制售假冒伪劣、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行为。
  (二)狠抓农村食品安全,阻止制售假劣食品违法行为向农村转移。加大对县乡食品安全工作的预算支持力度,重点解决农村基层食品安全工作面临的重大基础设施缺乏、重要技术装备不足、重点监管环节疏漏等基本问题。强化对农村食品市场的日常监管。鼓励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采取市场方式,大力发展多种形式的农村经济合作组织,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引导农村基层组织,因地制宜开展食品生产经营者诚信建设。大力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政策措施和科技常识,增强农村食品经营者的守法经营意识、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提高县、乡、村食品安全工作者的业务素质。全面推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
  (三)加大食品质量监管力度,完善食品和食品相关产品的市场准入制度和退市制度。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制度,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健全食品加工企业档案,加强食品监督抽查,严查无证生产,加强进出口食品及动植物安全监管,严厉打击食品走私;严格食品经营主体市场准入条件,实行食品市场经济户口管理,依法取缔无照经营,健全食品经营者自律机制,督促指导食品经营者实行自检;全面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提高餐饮业卫生许可要求和准入门槛,规范餐饮业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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