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卫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进行行政效能建设制度考试的通知
城区工作办公室,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按照市人民政府安排,3月份对政府各部门、城区各镇(乡)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的行政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了效能建设制度的培训。为了检验学习成果,考核各部门(单位)公职人员对待工作、对待群众、对待事业的态度,考核其抓工作的力度和道德品质,市人民政府决定对所有参加效能建设制度培训的人员进行考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加考试人员范围
市政府各部门、城区各镇(乡)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的行政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等所有参加培训的人员。
二、考试方式
考试采取闭卷默写形式。
三、考试内容
市政府效能建设15项制度中的两项,即《中卫市公务员和其他行政管理人员考勤制度》和《中卫市政务大厅“一站限时”服务制度》。
四、考试安排
(一)考试时间
4月28日 上午 9:00-11:30时 (650人)
下午 3:00-5:30时 (650人)
4月29日 上午 9:00-11:30时 (650人)
(二)考试地点
中卫一中多功能厅、市人事劳动保障局五楼多功能会议厅。
五、考试组织机构
为了保障考试工作顺利开展,成立中卫市效能建设制度考试领导小组。
组 长:董 玲 市委常委、副市长
成 员:陈 宏 市人民政府秘书长
祁明新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卢建仁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冯学成 市人事劳动保障局局长
冯德满 市委党校常务副校长
梁清江 市人事劳动保障局副局长
陈自强 市人事劳动保障局副局长
六、具体要求
(一)认真组织,精心安排。市委党校负责试卷的印制、装订、登分等工作;市人事劳动保障局做好考点、考场的设置,准考证的发放、考号的编排张贴等工作,确保考试工作有序进行。监考人员从市委办公室、人大办公室、政府办公室、政协办公室、市纪检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党校、市人事劳动保障局8个单位各抽3人组成监考组进行监考,阅卷由市政府办、市委党校、市人事劳动保障局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