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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见义勇为先进个人先进群体暨见义勇为先进单位先进工作者的决定

宜宾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见义勇为先进个人先进群体暨见义勇为先进单位先进工作者的决定
(宜府发〔2008〕10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市属及以上企事业单位:
  2006年全市见义勇为先进表彰大会以来,我市各行各业又涌现出一大批见义勇为先进典型。他们在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受到侵害时,不畏强暴、不顾安危、不计得失,坚决地同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和自然灾害事故进行了顽强斗争,用鲜血和生命谱写出了一曲曲新时代的正气之歌。他们不愧是促进社会和谐、维护社会稳定的功臣,是广大干部群众学习的榜样!为进一步弘扬见义勇为精神,深入打造“平安宜宾”、加速建设美好新宜宾营造更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市政府决定:
  一、追授易明等五人“宜宾市见义勇为勇士”荣誉称号,并由宜宾五粮液见义勇为奖励基金各发奖金5000元、抚恤慰问金2万元。
  易 明     翠屏区沙坪镇石岗村六组
  胡 川     翠屏区思坡乡会诗村一组
  黄天友     翠屏区南广镇和平村沙湾社58号
  周小兰     长宁县开佛乡龙君村胡广组
  刘国平     江安县铁清镇铁清社区
  二、授予季委等五人“宜宾市见义勇为勇士”荣誉称号,并由宜宾五粮液见义勇为奖励基金各发奖金5000元。
  季 委     翠屏区和平街51号3单元
  罗世权     翠屏区赵场街道古叙村土坝组
  贺 冯     屏山县新市镇先峰村三组
  谢瑞宏     兴文县古宋镇香山16号
  王文华     江安县夕佳山镇初级中学
  三、授予王学树等六个群体“宜宾市见义勇为先进群体”荣誉称号,并由宜宾五粮液见义勇为奖励基金发每个群体奖金1万元。
  (一)高县王学树等4人先进群体
  王学树      高县大窝镇石坝村四组
  王光付      高县大窝镇石坝村四组
  王学友      高县大窝镇石坝村四组
  杨联新      高县大窝镇石坝村四组
  (二)高县李兴林等5人先进群体
  李兴林      高县文江镇同心村马桑坳组
  李兴友      高县文江镇同心村马桑坳组
  王元才      高县文江镇同心村马桑坳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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