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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首次荣获名牌产品称号企业的通报

宜宾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首次荣获名牌产品称号企业的通报
(宜府函〔2008〕38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
  我市积极实施品牌带动战略,培育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市场占有率较高、国内外影响大的知名品牌,取得了显著成绩。“江水牌”悬浮法聚氯乙烯、“丝丽雅牌”粘胶长丝2个产品荣获2007年“中国名牌产品”称号,“金潭玉液”牌金潭玉液酒、“江水牌”本体法聚氯乙烯、“江水牌”烧碱、“普什PUSH”牌聚酯切片、“伊力牌”射钉弹5个产品荣获第八届“四川名牌产品”称号。
  为鼓励先进,根据宜宾市人民政府《关于强力推进品牌战略的通知》(宜府函〔2007〕102号)文件精神,市政府决定对新荣获名牌产品称号的生产企业予以通报表彰,并对获得“中国名牌产品”称号的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宜宾丝丽雅集团有限公司各奖励100万元,对获得“四川名牌产品”称号的四川省宜宾高洲酒业有限责任公司、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宜宾普什集团有限公司、四川宜宾伊力集团有限公司各奖励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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