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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成立陕西省第二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的通知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成立陕西省第二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07〕35号)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二次全省经济普查的通知》(陕政发〔2008〕3号)精神,为了全面做好我省第二次经济普查工作,省政府决定成立陕西省第二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组成人员通知如下:

  组 长:赵正永  常务副省长

  副组长:周玉明  省政府副秘书长

      王莉霞  省统计局局长

      薛保勤  省委宣传部副部长

      权永生  省发展改革委总工程师
    
      苏新泉  省财政厅副厅长

  成 员:杭经武  省编办副巡视员

      安西印  省科技厅总工程师

      许 强  省公安厅副厅长

      岳 崇  省监察厅副厅长

      常延生  省民政厅副厅长

      喻建宏  省国土资源厅总工程师

      贾明德  省商务厅副厅长

      贡 献  省地税局副局长

      王运林  省统计局副局长

      赵 宏  省工商管理局副局长

      杨 明  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

      段克明  省工交办总工程师

      杨晓连  省国资委副主任

      刘绍滨  省中小企业促进局总经济师

      雷炳毅  省国税局总经济师

      成燕辉  省测绘局副局长

      丁远忠  国家统计局陕西调查总队副总队长

      戴季宁  人行西安分行副行长

      李 实  陕西银监局巡视员

      杨 炯  陕西证监局副巡视员

      毋育生  陕西保监局副局长

      胡晓波  西安铁路局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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