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完善住房配套建设,市政配套建设要形成与居住区布局相适应的网络体系。在加强以普通商品房为主的新建住房市政配套建设的同时,不断完善已有居住区的市政公用设施。公建配套要按照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标准要求,以健全社区“三个中心”(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社区文化活动中心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目标进行系统化、集约化建设,努力实现功能齐全、布局合理、综合利用。
3、推进住宅产业现代化。在保证住房功能和舒适度的前提下,推动建设节能省地型住房。按照“节能、节地、节水、节材和资源综合利用”要求,加快推进“四高”优秀小区建设,稳步发展全装修住房,创新和集成应用成套的技术体系,加大成熟适用的“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的推广应用力度,提高住房科技含量,减少住房生命周期内的资源与能源消耗。逐步提高住房的安全性、适用性、经济性、耐久性等综合性能。
(五)推进旧城改造,多渠道改善居住条件
有序推进旧城改造。重点拆除改造居住环境差、居民改造愿望迫切的棚户简屋区域。
(六)加大实施力度,扩大住房保障覆盖面
进一步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及相关政策,在坚持以租金补贴为主、实物配租为辅基础上,适当提高实物配租比例,对孤、老、病、残等特殊困难和急需救助的家庭加大实物配租力度,多渠道筹集住房保障资金。
四、住房建设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一)注意规划协调
搞好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市近期建设规划的衔接,以及与土地、交通、产业、市政、公建等相关专业规划的协调,形成规划实施合力。做好建设年度计划安排,落实规划实施具体责任。
(二)加强全过程管理
要确保规划实施,加强项目开工前的审批管理,将住房建设规划的各项要求落实到项目审批、土地供应、规划审批、设计审查等各个环节,加强建设过程中的动态跟踪管理,加大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管理和监测力度,确保规划目标和各项指标落到实处。建立规划实施的评估机制。规划实施一段时期后,围绕规划提出的主要目标、重点任务和政策措施,组织开展规划实施评估,分析规划实施效果及各项政策措施落实情况,推动规划有效落实,并为动态调整和修订规划提供依据。
(三)推进科技创新,强化和完善技术支撑体系
坚持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消化吸收再创新,努力提升住宅科技水平。重点在资源节约、节能省地、科技进步等方面,集中力度进行技术攻关,加大供应推广力度,为住房建设规划实施提供技术支撑。同时要加强建设信息化管理网络。
(四)完善政策措施,加强监督监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