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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汾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临汾市城市规划区二OO八年度住房建设规划的通知

临汾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临汾市城市规划区二OO八年度住房建设规划的通知
(临政办发[2008]1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临汾、侯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

  市建设局、规划局、房产局根据省政府要求拟定的《临汾市城市规划区二00八年度住房建设规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遵照实施。

  二00八年元月二十二日

临汾市城市规划区
二00八年度住房建设规划

  为贯彻落实中央宏观调控精神,进一步优化住房供应结构,大力发展普通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切实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发挥好住房保障工作对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作用,特制定本规划。
  一、住房建设的背景
  住房问题关系国计民生,党中央、国务院一直高度重视解决城市居民住房问题,始终把改善群众居住条件作为城市住房制度改革和房地产业发展的根本方向。为切实加大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工作力度,国务院印发了《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24号),全面指导新时期住房建设工作。住房制度改革以来,我市城市住宅建设持续快速发展,城市居民住房条件总体上有了较大改善,但同时也伴生出供求失衡、户型偏大、住房保障建设相对滞后等问题,需要逐步加以解决。
  2008年在住房建设上全市将继续贯彻中央政策,从投资规模、市场结构和供应体系等方面进行优化调整,尤其要加大普通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和廉租住房建设力度,确保取得明显成绩。
  二、指导方针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要求,把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作为维护群众利益的重要工作和住房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作为政府公共服务的一项重要职责,加快建立健全以廉租住房制度为重点、多渠道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政策体系。
  (二)总体要求
  以“三个基本”(供求总量基本平衡、结构基本合理、价格基本稳定)为指导,坚持市场主导与政府调控有机结合,不断提高市场调控能力和行业管理水平,发挥好住房建设对房地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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