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陕西省2008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陕政办发〔2008〕10号)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陕西省2008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省政府法制办在做好具体工作的同时,要切实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我省依法行政各项工作任务真正落到实处。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八年二月四日
陕西省2008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推进我省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进程,根据《陕西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五年规划》的要求和依法行政工作实际,提出2008年我省依法行政工作要点。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紧密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认真贯彻实施《
陕西省依法行政监督办法》和《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市县政府依法行政工作的决定》,以推进市县政府依法行政为重点,加强监督检查,狠抓制度落实,促进工作开展,为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二、重点任务
1.推进市县政府依法行政。市县政府要组织力量,对本地区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进行一次认真的调查研究,查找不足,分析原因,按照《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市县政府依法行政工作的决定》要求,有针对性地作出部署,逐项落实工作任务。认真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县(区)活动。省政府法制办要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订工作方案,选择1-2个县(区)政府作为全省依法行政示范点,探索和总结经验,以点带面,指导和推进市县政府依法行政工作。各设区市政府也要确定一个县(区)政府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县(区)工作。
2.认真实施法律,依法履行职责。按照《
陕西省行政执法责任制办法》的规定,继续深化行政执法责任制。各级政府要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的情况,组织所属部门调整执法依据,分解执法职权,落实执法责任。省级部门要加强对本系统行政执法的指导,统一执法文书,规范执法程序,保证行政机关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