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陕西省2008年价格工作要点的通知


  22. 加大市场价格监管力度。提高对不正当价格行为的识别、定性、取证和应急处置能力,依据新修订的《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从严查处企业串通涨价、散布谣言、囤积居奇、哄抬价格和不履行提价申报、调价备案制度等价格违法行为,并及时向社会曝光。继续抓好明码标价工作。组织开展重要节假日和“两会”、奥运会等活动期间市场价格检查,维护正常的价格秩序。认真受理价格投诉、举报和咨询,及时查处价格违法行为。主动征求举报人的意见和建议,提高价格举报案件的办理效率。

  六、夯实价格工作基础

  23. 推进价格法制建设。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要求,各地要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开展好《价格法》实施十周年大型宣传活动。研究修订我省《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制止价格垄断行为暂行规定实施办法》和《政府价格决策听证办法实施细则》。切实落实好《陕西省经营性服务价格管理办法》,并抓紧出台配套的规范性文件。重点做好《陕西省价格调节基金管理办法》出台准备工作。开展全省物价系统价格行政行为监督检查,加大对越权定价等违规行为的监管力度。

  24. 继续推进“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加强部门协调,不断改进“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的服务内容和形式。重点推进价格服务进企业、进社区,建立与大中型企业及民营企业联系制度和社区价格服务网络,定期向企业人员和社区居民宣传价格政策法规。组织检查验收“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召开全省总结表彰大会。加快价格诚信建设步伐,促进行业价格自律。

  25. 强化成本监审调查。制订陕西省政府定价成本监审操作规程。在公用事业、垄断行业等领域开展定价成本监审工作,重点组织城市供水、供电、路桥收费、物业等成本监审。加强粮棉油和生猪等主要农产品生产成本收益情况调查,完善农民种植意向、成本预测和农资购买等专项调查方法。

  26. 做好价格鉴定认证工作。进一步贯彻落实《陕西省涉案财物价格鉴定条例》和省人大常委会执行该条例有关问题的答复精神,抓好涉案财物、道路交通事故车物及道路设施损失价格鉴定工作。积极探索开展涉税物价格鉴定的做法。切实做好价格评估机构资质和人员执业资格的“双认定”工作。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