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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电子政务和政务信息及目标考评工作的通知

  为把全市电子政务外网骨干线路建设好,网络服务提供商要严格按照省外网办的技术要求高质量、高标准、快速度的建好外网,并与国家电子政务骨干网搞好连接;市级部门和各县(区)所有城区单位(包括镇政府)必须全部用光纤建外网,便于下一步将有关单位的网络整合到外网;全市各乡(镇)政府可采用ADSL;在外网建设中各有关单位要大力支持、全力配合,确保外网建设顺利进行。电子政务外网线路标准是:
  市到四个县(区)政府的汇聚线路分别采用10兆光纤接入(预留100兆接口)。
  市级部门和各县(区)所有城区单位全部用2兆光纤接入。
  全市各乡(镇)政府可采用1兆ADSL接入。
  3、公文交换设备及经费
  为节省公文交换系统建设经费,各县(区)政府不再另购公文交换设备,向本辖区内的部门和乡(镇)交换公文一律经过市政府电子政务中心的服务器进行交换,各接入单位必须配备1台计算机和彩色打印机;全市公文无纸化传输统一使用“金格软件”,由市政府电子政务中心统一办理,费用由各外网接入单位负责一次性缴纳2300元。
  4、外网建设的其他事项
  一是电子政务外网与电子政务内网实行物理隔离。
  二是每个外网接入单位提供盖有清晰鲜章的铜版纸,一式三份,用于制作电子印章。
  三是市级各部门和各县(区)政府办必须将软件款和印模纸务于4月20日前统一交市政府电子政务中心代收。
  (三)坚持不懈地抓好“政府网站”建设和应用工作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6]104号文件,是指导全国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的纲领性文件,各地各部门要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一是要端正“政府网站”方向。“政府网站”(含部门网站)的主要功能是:“在互联网上发布政务信息、提供在线服务、与公众互动交流”。要严格执行中央和省上对政府网站方向和功能规范网站版式与技术标准的要求。二是各地各部门的“政府网站”目前暂不改版,待市里统一培训后再改版,今后改版时必须先将改版方案报市政府电子政务中心审批合格后方能实施。三是“网站名称”必须改为单位全称(中文);中文、英文域名和“通用网址”是每个“政府网站”必须具备的三大要素,凡未注册和已注册不规范的域名,要在今年上半年完成域名注册规范工作任务,以确保巴中“政府网站”在互联网上的良好形象。四是要狠抓“政府网站”的应用工作,以应用促发展。五是要高度重视“政府网站”安全管理工作。严禁在互联网的计算机上处理涉密公文,严禁在“政府网站”上发布涉密和有负面影响的信息,对造成不良后果的,要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二、加大力度 创造性地抓好政务信息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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