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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电子政务和政务信息及目标考评工作的通知

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电子政务和政务信息及目标考评工作的通知
(巴府办发[2008]1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经济开发区商贸园、工业园管委会:
  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下达2008年全省政务信息和政务信息化工作目标任务的通知》(川办发[2008]8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08年全市电子政务和政务信息目标任务及考核办法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按时按质完成电子政务各项工作任务
  (一)理顺管理体制,加强组织领导
  一是全市政府系统的网络和网站建设与应用等电子政务工作,由市政府统一规划、统一领导,市政府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和统一进行业务指导,各地各部门不得各行其事。二是各县(区)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要确定1名领导分管电子政务工作。三是各县(区)政府凡未设立电子政务中心的要尽快按要求设立,配齐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市政府各部门要配1名专(兼)职电子政务外网公文交换人员。四是根据国办发[2006]104号文件要求,凡没有建“政府网站”的县政府和市级部门及驻外办事处必须在8月底前完成建设任务,各地各部门的“政府网站”由市政府电子政务中心统一管理,以确保“政府网站”安全。
  (二)强力推进电子政务外网建设
  中办发[2006]18号文件规定:“全国电子政务网络由政务内网和政务外网组成,逐步整合业已存在的专用传输骨干网,各地各部门不得自己重新铺设独立线路和组成传输骨干网”。川府发[2008]6号、川办发[2008]8文件给各市(州)政府下达了今年的外网建设任务。中央和省政府已作统一部署,电子政务外网建设势在必行。
  1、外网建设范围、步骤及时间安排
  建设范围 市级部门至各县(区)部门和乡(镇)政府等为外网建设范围。
  建设步骤 第一步,建设全市外网骨干线路,实现全市公文交换无纸化。第二步,按照国家和省政府的规定,将有关部门的非涉密专网和互联网全部整合到电子政务外网。
  时间安排 从4月1日起,网络服务提供商必须在3个月内完成市级部门和各县(区)的各部门、各乡镇政府外网线路建设任务,只能提前,不能延后;市政府电子政务中心必须在7月底前完成全市各地各部门公文交换软件的集中安装、培训和试运行任务;从8月1日起全市停发纸质文件,上下级之间交换的所有非涉密公文一律通过电子政务外网交换。
  2、外网线路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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