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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质量兴湘战略的意见


  产品质量整体水平显著提高。主要工业产品有80%以上按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组织生产;在国家监督抽查中合格率在全国居中上水平,重点产品可比性跟踪监督抽查合格率稳定在95%以上;钢铁有色、装备制造、石油化工、电子电器、高新材料等重点领域的产品质量稳定性、安全性与可靠性达到当代国际先进水平,资源能源、生活消费、农业生产等领域的产品质量显著提升。

  工程质量优良率明显提高。竣工工程质量全部达到国家标准或规范要求,一次验收合格率达100%,优良率达到60%以上,功能完备、环境友好、安全可靠、资源节约等综合满意指标不断提高。

  服务质量基本实现标准化。以加快生产服务业发展为中心,制定和全面推行服务业质量标准,尽快形成一批具有品牌优势、在国际国内有影响力的精品服务项目和大型现代服务企业,促进整体服务质量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二、工作重点

  4、完善质量技术基础工作。加快实施技术标准战略。围绕公共安全、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环境保护、重大基础产业、高新技术、服务等领域,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积极参与制定国家、国际标准,提升我省主要产业和产品标准整体水平;加快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标准的研究和采用,提高标准与市场的关联度,推进技术专利化、专利标准化;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工作,加快食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生产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等地方标准制修订工作;指导企业建立和实施标准体系,提高标准化工作水平。加强计量监管工作。推进法制计量,加大对水表、电能表、煤气表、热能表和衡器等民生计量器具和重点用能单位的监督管理;服务工业化,完善计量检测体系建设,抓好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基础工作,加强在线检测、过程控制以及安全与环境计量检测技术的研究和应用;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市场计量秩序,加强诚信计量体系建设。积极开展认证认可工作。继续推动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等体系认证;积极推行节能降耗、环境保护、可再生资源、信息安全等领域的产品认证;加快食品和农产品认证的国际互认,扩大优势食品和农产品出口。

  5、依法加强质量监督。进一步加大对涉及人身财产安全、关系国计民生和社会和谐的重点产品监督力度,完善省级市场监督抽查和定期监督检验制度。建立重点监管产品目录,将食品、农产品、农资、建材等产品生产企业列入重点监督管理对象。严格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后处理工作,实现抽查一类产品,整顿一批企业,规范一个行业。认真落实行政辖区打假责任制,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的违法行为。开展产品质量专项整治活动,解决区域性产品质量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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