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加快发展县域经济
1.提升县域经济发展水平。坚持把发展县域经济作为富民强省的重要基础来抓,扩大县域经济规模,培育一批经济总量过100亿元、地方财政收入过10亿元的经济强县。突出工业强县、特色兴县,支持有条件的县市区建设工业、农业、科技和物流园区,鼓励有条件的乡镇发展特色产业小区。鼓励支持发展非公有制经济,深入开展全民创业行动,努力激活县域各类创业资源。大力发展开放型经济,扩大招商引资。完善小城镇规划,加强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把小城镇建设成人口、产业、市场、文化、信息适度集中的经济社会发展平台,发挥其承接城市、带动乡村的桥梁纽带作用。支持发展村组集体经济。
2.加大对县域经济扶持力度。进一步做好扩大县市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的工作,省直各有关部门和各市州要坚决落实扩权强县的各项改革措施,下放给县市的权限坚决下放。加大对县域经济的财税支持力度,省财政因体制调整从县市取得的财政增量全部用于对困难县市的转移支付。从2008年起,省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县域经济发展项目贷款贴息,建立担保基金。在建设用地、金融服务和人才科技等方面要加大对县域经济的扶持。
六、着力加强农业科技和服务体系建设
1.加快推进农业科技创新。继续增加农业科技投入,重点支持公益性农林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开展重大技术攻关研究,力争在水稻、畜禽、水产、果茶、蔬菜和油菜油茶等优势农产品的良种繁育、生产加工技术研发方面有新的突破。加快建设好隆平农业科技创新中心,积极支持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提升具有湖南特色的农业区域创新能力。组织开展现代柑桔产业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超级杂交水稻技术研究与示范等重大专项,加快实施种子工程和畜禽水产良种工程。推动产学研、农科教密切结合,深入实施农业科技入户工程,加大对重大技术的组装配套和示范推广支持力度。继续实施科技特派员制度。配套增加富民强县科技专项资金和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支持农业科技示范园和星火产业带建设。
2.抓紧建立完善农业服务体系。建立健全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体系。结合乡镇机构改革试点工作,合理调整设置农业、畜牧水产、农机、林业和水利等公益性技术推广中心(站),切实加强各项公益性服务,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确保必要的体系建设经费,通过三到五年建设,力争使基层公益性农技推广机构具备必要的办公场所、仪器设备和试验示范基地。支持发展农业生产经营性服务组织和农村综合性服务组织。建立健全动植物疫病防控体系。按照健全网络、稳定队伍、保障有力、处置高效的要求,加大动物防疫体系建设力度,对重大动物疫病实施免费强制免疫,落实重大动物疫病扑杀补偿政策,健全乡村动物防疫员队伍,财政给予必要经费补助。建立健全农村信息服务体系。整合资源,共建信息服务平台,深入推进“金农”、“三电合一”、农村信息化示范和农村商务信息等工程建设,在全省推广资费优惠的农业公益性服务电话,加快村级信息服务站点建设,促进信息服务进村入户。完善农业信息收集和发布制度。
3.大力培养农村实用人才。加强农民教育培训,提高农民素质和创业能力,以创业带动就业,实现创业富民、创新强农。抓紧组织实施新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程,重点培训种养业及农机能手、科技带头人、农村经纪人和专业合作组织领办人等。加快构建县域农村职业教育和培训网络,整合农民培训和职业教育资源,支持每个县重点办好1所示范性职业高中和县级职教中心。进一步办好农广校、农村党员干部实用技术培训基地、农村远程教育站点。支持涉农高等院校设置和强化农林水类专业,培养更多适应现代农业发展的专门人才。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助学金对在高等学校农林水类专业就读学生给予倾斜,对毕业后到农村基层从事农林水专业工作达到一定年限的学生,实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落实中等职业教育助学金制度,对农林水类专业学生给予倾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