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大力加强以农田水利为重点的水利建设。抓紧编制和完善县级农田水利建设规划和重点区域中小河流治理规划,整体推进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和管理。推进小型农田水利工程产权制度和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创新农田水利建设机制,采取奖励、补助等形式,调动农民建设小型农田水利的积极性。加快推进病险水库治理,确保用三年时间完成大中型和重点小(一)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任务,抓紧完善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继续抓好洞庭湖和“四水”综合治理,加大洞庭湖区灌排水泵站技术改造力度,落实农业灌排用电优惠政策。实施山区水利富民工程,加快兴建一批小型抗旱水源工程。继续加强山洪地质灾害防御工作,建立健全防御机制,加强应对气候变化能力建设。各级财政要加大对水利建设的投入力度。
2.加快推进农村公共交通建设。2008年,完成3000公里通乡公路、18000公里通村公路的建设任务,尽快解决建制村不通公路问题。强化农村公路质量安全监管,建立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增加乡村公路养护投入。加快实施农村公路渡改桥、渡口改造及乡镇渡船改造等工程。按规划建设乡镇汽车站、招呼站,发展农村客运网络,推动城乡客运协调发展。
3.加强耕地保护和质量建设。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全面落实耕地保护责任制,切实控制建设占用耕地和林地。继续加大土地开发整理和基本农田建设力度,抓好14个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和36个优粮工程项目县标准粮田建设。加大改造中低产田的力度,增加对中低产田和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投入。加快实施沃土工程,继续抓好20个耕地质量提升示范区。扩大测土配方施肥规模,增加补贴资金。支持引导农民科学施肥、多种绿肥,增施有机肥,保护和提升耕地质量。
4.积极推进农业机械化。加快推进水稻耕种、收割、灌溉、植保等全程机械化,稳步发展经济作物和养殖业机械化。继续实施“兴机富民”工程,建设一批农机化示范基地。加强适用于水稻生产和丘陵区、血吸虫疫区的先进农业机械研发,支持发展农机工业,鼓励农机化技术创新,扩大农机化推广应用覆盖面。落实农机化税费优惠政策,对农机销售、维修和农机作业服务实行减免税,对从事田间作业的拖拉机免征养路费。加快发展农机服务业,加大对农机大户、农机合作社和农机专业服务组织的扶持力度。把农田机耕道建设作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的重点给予支持。加强农机安全监理工作。
5.进一步加强农村生态建设。继续实施生态公益林和速生丰产林等重点工程,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加强林地、湿地和森林资源保护管理。2008年森林覆盖率达到56.4%。完善落实退耕还林和水土保持生态效益补偿制度,增加生态公益林补偿投入。推进林区综合开发,促进林业产业发展。切实加强森林火灾监测预警体系、防火基础设施建设和森林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继续搞好环洞庭湖区和“四水”流域水土保持工作。加强农村节能减排工作,鼓励发展循环农业和生态农业,加大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力度,保护农村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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