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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市人民政府关于分解下达市二届人大三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单项目标和十件实事目标任务的通知

巴中市人民政府关于分解下达市二届人大三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单项目标和十件实事目标任务的通知
(巴府发[2008]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相关部门,市经济开发区商贸园、工业园管委会:
  现将市二届人大三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单项目标和十件实事目标任务分解下达给你们。请各级各有关部门及时分解到实施主体,把目标任务落实到项目、到单位、到责任人;要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落实具体的工作举措,做到组织落实、责任落实、项目落实、资金落实;要加强指导协调和日常监控,建立健全目标报告、督促检查、限时办结、责任追究等制度,确保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特此通知。
  附件:1、市二届人大三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单项目标任务分解表
  2、市二届人大三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十件实事目标任务分解表

二○○八年二月二日

  附件1
市二届人大三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单项目标任务分解表

序号目 标 项 目全市巴州区南江县平昌县通江县市商贸园市本级分 值(分)责任部门备 注
1GDP总量(亿元)20065.9838.6744.5639.1011.70 1.5市发改委 
增长(%)121212121212 1.5
人均GDP(元)6360632064405750598017220 1
2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亿元)4.120.920.760.80.5 1.14(市财政局)2市财政局 
3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亿元)106.3726.2223.4923.6622.6610.34 1.5市发改委 
增长(%)303030303030 0.5 
4加快推进重点项目建设(个)7012784235(市发改委)1.5工业园2个项目
5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完成(亿元)7522.3814.1316.3314.937.23 1.5市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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