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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昌市2008年纠风工作四项实施方案的通知

  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局、农业局、减负办、监察局、纠风办。
  完成时间:全年。
  三是治理农村基层公安派出所在办理户口登记、户口迁移和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中的乱收费。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物价局、农业局、减负办、纠风办。
  完成时间:全年。
  四是开展面向农民、农村集体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各种乱收费、不合理摊派、赞助的专项治理,特别是对村级组织和农村中小学报刊征订摊派等问题的专项治理。
  责任单位:市物价局、市委宣传部、纠风办、农业局、减负办、公安局、司法局、民政局、水利局、计生委、南昌供电公司。
  完成时间:全年。
  4、继续执行《农民负担监督卡》制度。要继续发挥《农民负担监督卡》作用,严禁卡外增项加码收费。监督卡由县区人民政府监制,工本费由县区财政负担,不得向农民收取;面向农民收取的各种费用、“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水费等代收款项,均纳入《农民负担监督卡》统一管理;监督卡的入户率须达100%。县、乡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部门要对《农民负担监督卡》严格审核把关。
  责任单位:市减负办、农业局、物价局、教育局。
  完成时间:7月上旬前。
  四、工作措施
  1、建立健全农民负担监控机制。一是着力抓好农民负担重点监控,凡农民负担比上年加重,农民负担信访件比上年增加,农民负担案(事)件数量比上年上升,对上级明察暗访到的农民负担案(事)件查处不及时、整改不到位的,要列入重点监控。市一级直接监控到乡(镇)、县直部门,县一级直接监控到村,各级减轻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对本级有关部门实施重点监控,及时解决农民负担热点问题,消除引发农民负担恶性案件、群体事件的隐患。二是进一步完善农民负担监测网络,在以往监测点的基础上,今年全市监测点增加到150个,同时聘用义务监督员。三是检查并督促涉农税收、价格、收费公示制度落实情况,防止不合理负担项目的出现。四是充分利用全市已公布的农民负担举报电话,形成反馈机制,并对电话举报的重点问题进行专项查处。
  2、加大对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要将日常监督管理与开展定期不定期执法检查、明察暗访、查处农民举报案(事)件相结合,加大对农民反映突出的各种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集资、摊派等违规违纪行为督办查处力度。今年要根据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开展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强农惠农资金是否存在挤占、挪用、套取、截留问题;是否存在贪污、私分问题;是否按照规定程序拨付、按规定用途使用;是否有救灾资金和其他经费混账管理、公款私存和个人保管等问题。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认真调查、及时纠正、严肃处理。
  3、强化减轻农民负担工作责任制。各级各部门要继续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的工作制度,层层落实责任,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继续坚持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专项治理部门责任制,强化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坚持开展调查研究,健全和完善减轻农民负担工作考核办法,逐步形成制度,重点对政府主要领导负责制、涉农收费监管、农民权益维护、制度建设、案件查处等方面进行考核。今年对违法加重农民负担的典型案(事)件,市纠风办、市减负办将联合通报全市。
  4、深入开展打假护农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和哄抬农资价格行为,有效遏制区域性、集中性制售假劣农资行为;推进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提高放心农资覆盖率;完善农资市场准入机制,健全农资质量监控体系,加强农资监管信息体系和农资信用体系建设,促进农资监管工作经常化、规范化,保证农资质量安全。

南昌市2008年治理公路“三乱”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巩固和扩大治理公路“三乱”工作成果,实现和维护群众切身利益,按照省、市关于纠风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市治理公路“三乱”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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