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部门:市物价局、市卫生局、市纠风办、全市各医疗机构
完成时间:全年
三、措施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是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行政工程”,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党和政府形象的重要体现。一定要从讲政治的高度,从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利益出发,进一步提高对做好这项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各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方案、明确责任、齐头并进、狠抓落实。
(二)加强协调配合,落实层级责任制。各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对专项治理工作负全面组织领导责任,卫生医疗机构“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要层层分解责任抓落实。牵头单位要履行组织协调职责,组织和落实好所牵头负责的工作任务,有关部门要各负其责,加强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格局。市政府纠风办要加强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督导有关部门认真履行职责。各单位、各部门要将专项治理工作与业务工作一同研究,一同部署,一同落实,一同考核。
(三)突出重点,加强监督检查。监督检查是抓好专项治理工作的一项重要措施,要把明查与暗访结合起来,日常检查与重要时期的检查结合起来,常规检查与突击检查结合起来。今年,将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不定期地进行明查暗访工作。各部门要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专项检查,在监督检查中要善于发现问题、纠正问题、解决问题,力戒形式主义,走过场。
(四)加大案件查处和责任追究力度。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必须严格执法、严肃执纪、严格责任追究。各部门要把查办违纪违规案件,作为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的重要手段,对违规、违纪行为要坚决查处。要重点查办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案件及规避招标和违规操作,不履行合同,违反医药价格政策,虚假药品广告,无证经营药品,非法行医等违纪违法行为。要通过查办案件,总结经验教训,教育干部,转变作风,建章立制,堵塞漏洞,改进工作,发挥查办案件的综合效果。
(五)强化社会监督,注重舆论宣传。要高度重视和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监督作用,卫生行政、药监部门要建立信访接待制度,及时、认真地受理人民群众的举报,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要积极宣传在开展创建文明窗口活动、深入进行职业道德建设和加强企业文化建设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弘扬正气,为治理医药购销中的不正之风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南昌市2008年治理中小学乱收费工作实施方案
今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的第一年,是新一届政府的开局之年,也是实施教育“十一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治理中小学乱收费事关政府形象、教育形象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认真抓好治理工作意义深远,责任重大。现就全市2008年治理中小学乱收费工作提出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十七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省市纪委三次全会的部署要求,从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高度出发,坚持“惩防并举、标本兼治、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的方针,坚定不移地治理中小学乱收费,促进教育行风进一步好转。
二、工作任务
(一)大力推进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实施对全市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全部免除学杂费和教科书费政策;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参照公办补助学杂费和教科书费标准,对学生个人进行补助政策。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收费,只能向需要借读的学生按标准收取借读费、寄宿制学生的住宿费。新机制实施过程中,县区政府要切实负起统筹协调的责任,保证义务教育经费全额纳入财政预算,落实到位。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要严格按照规定,不得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和扩大范围收费。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收费与当地学生一视同仁。坚决禁止各学校收取与招生入学挂钩的各种形式的乱收费行为。
责任部门:市教育局、市纠风办、市财政局、市物价局、市审计局、市新闻出版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