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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08年市政府“一岗双责”工作目标责任分解的通知

忻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08年市政府“一岗双责”工作目标责任分解的通知
(忻政发〔2008〕2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

  为确保市二届人大四次会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和全市经济工作会议安排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暨2008年政府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目标任务落到实处,现将2008年市人民政府“一岗双责”工作目标责任分解安排如下:

  一、李平社市长负责的工作

  全面负责市政府经济社会发展和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任务的落实

  1、市监察局牵头的工作

  加强行政监察工作,全面落实政府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协同单位:市直各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

  2、市审计局牵头的工作

  全面加强审计工作。

  协同单位:市直各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

  二、秦新年常务副市长负责的工作

  (一)协助市长抓好市政府经济社会发展工作任务的落实。

  1、市政府办公厅牵头的工作

  (1)加强政府自身建设,切实提高行政效能和服务水平,努力推进效能政府、廉洁政府、法制政府、阳光政府的建设。

  (2)自觉接受人大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充分发挥人民政协及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的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作用。认真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建议、批评、意见和提案。

  以上工作协同单位:市直各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

  (3)强化信访和矛盾排查调处工作,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力争把社会矛盾化解在基层,努力维护农民、居民、职工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

  协同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

  (4) 切实减少文山会海和不必要的应酬接待, 进一步强化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纪律意识,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集中精力抓好工作的推动落实。坚决维护全市政令畅通。

  协同单位:市直各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

  (5) 坚持公众参与、专家论证、政府决策相结合,建立和实行重大问题集体决策制度、专家咨询制度、社会公示和听证制度以及决策责任制度,不断提高政府决策的民主性和科学性。

  协同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

  (6)牢固树立依法行政的观念,带头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法定程序行使政府权力,履行政府职责,抓好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法制建设的决定》以及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意见》的贯彻落实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7)严格实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追究制,严格执行行政赔偿制度,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侵权要赔偿。

  (8)重视人民群众通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法定渠道对政府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进行监督,强化政府的层级监督。

  以上工作协同单位:市政府法制办及相关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

  (9)建立预防和处置各种突发事件的工作机制,提高政府应急管理水平。

  (10)大力推行政务公开,健全政府信息发布制度,完善各类公开办事制度,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用阳光制度来保证阳光行政。

  以上工作协同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

  (11)抓好省委构建和谐社会考核指标体系中,民主法制方面扩大民主政务公开,社会秩序方面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落实。

  协同单位:市直各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

  2 、市发改委牵头的工作

  (1)按照国家宏观产业政策导向,依托自身优势,积极准备和争取项目。

  (2)对“双百千亿”项目体系实行动态管理,适时进行调整和充实。抓好一批今明两年就能见效的项目,尽快形成现实的生产力;抓好一批现有项目的二期、三期扩建工程,争取尽快形成新的增长点;立足长远,筛选贮备一批好的项目,扎扎实实做好前期工作,为今后发展打好基础。今年重点推进晋北铝业二期100万吨氧化铝、河曲电厂二期2×60万千瓦机组、轩岗2×66千瓦坑口电厂、侨友10万吨顺酐、五台5万吨原镁及镁合金等40个重点项目,力争取得明显突破。

  (3)突出项目实施企业的主体地位,引导企业贯彻执行产业政策,准确把握市场定位,最大限度争取政策范围内的倾斜支持。

  (4)全面落实项目工作目标责任制,切实抓好项目建设的关键环节,积极帮助企业解决项目推进中的实际困难,真正形成“一个项目、一套班子、一抓到底”的工作格局。

  (5)建立项目服务绿色通道,及时办理立项过程中的相关手续。

  以上工作协同单位:市经委、商务局、扶贫办、中小企业局、国土局、环保局等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

  (6)进一步拓展电力工业,在煤矸石发电、风力发电、水力发电、生物质能发电方面寻求突破。

  协同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和相关县(市、区)政府。

  (7)加快晋北铝基地建设步伐,在形成氧化铝、电解铝、铝型材、铝制品等完整的铝工业体系上寻求突破。

  协同单位:市经委等部门和原平市政府。

  (8)以集中导向、集群发展、集团整合和集约经营为方向,加快建设循环经济园区。

  (9)重点抓好忻府区豆罗煤焦化工业园区、原平铝工业园区、定襄法兰工业园区、繁代冶炼工业园区、河曲煤电化工业园区、保德煤电铝工业园区、五台镁和镁合金工业园区等一批工业园区的规划工作,加快推进园区公共基础设施建设。

  以上工作协同单位:市经委、煤炭局、中小企业局、国土局等部门和忻府区、原平市、定襄、繁峙、河曲、保德、五台县政府。

  (10) 全面拓展招商领域,进一步优化投资环境,努力提高开放引进的质量和水平,鼓励外来资本投向公共设施、生态建设和现代服务业,吸引更多外来投资者落户忻州。

  协同单位:市经委、商务局、扶贫办、中小企业局等部门和各 县(市、区)政府。

  (11)在全社会倡导节能降耗意识,深入开展节约型机关、节约型企业、节约型社区、节约型学校创建活动,努力建设节约型社会。

  协同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

  (1 2 )依托现有园区,结合土地经营式开发,制定和完善相关规划,着手建立现代化工业园区,打造企业集群发展的平台。

  协同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

  (13)加快煤矿沉陷区治理进度,尽快使矿工住进新居。

  协同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和8个产煤县(市)政府。

  (14)整合延伸铁矿冶选业,在形成规模优势、发展钢铁产业上寻求突破。

  协同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和相关县(市、区)政府。

  (15)做好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工作,市级基本建设资金统一纳入全市固定资产投资计划;抓好规划、统筹安排,并做好与省衔接工作。

  协同单位:市财政局及相关部门。

  3 、市公安局牵头的工作

  (1)加强对重点区域和突出治安问题的整治,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活动,努力建设“平安忻州”。

  (2) 抓好省委构建和谐社会考核指标体系中,社会秩序方面治安稳定工作目标任务的落实。

  以上工作协同单位:市直各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

  4 、市监察局牵头的工作

  (1) 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减少审批事项,简化审批环节,规范审批程序,提高审批的质量和效率,坚决改变一些部门在政务大厅“只挂号、不看病”的现象,真正做到一站式服务, 规范行政执法内容和程序,解决有法不依、执法不公和多头执法、执法扰民等问题。

  (2) 进一步加强行政效能监察, 抓好正反两个方面的典型, 全面落实首办负责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制,严肃查处和追究各种不作为、乱作为、吃拿卡要等问题。

  (3)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纪案件。

  (4)围绕煤焦领域的专项整治、完善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监督机制、关系民生的重点问题等,开展执法监察工作。

  (5)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治理教育乱收费,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治理公路“三乱”,开展以“端正政风行风、优化发展环境”为主题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

  (6)坚决治理超限超载车辆,逐步建立长效机制,确保治超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净化道路运输环境。

  (7)加强监督制约权力五项制度的建设,着力推进政府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

  以上工作协同单位:市直各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

  5 、市民政局牵头的工作

  (1)努力扩大基层民主,完善基层群众自治组织,扩大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厂务公开的范围和内容,保障人民群众的选举权、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2)认真做好第八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

  (3)积极推进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

  (4)全面完成城区街、路、巷、门、户设标任务,推进地名标准化。

  (5)深入开展“双拥”共建,继续争创全国“双拥模范城”。

  (6)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完成规划任务的85%以上(十件实事)。

  (7)提高城乡居民低保补差,城镇低保人均月补差由73元提高到96元,达到全省平均水平;农村低保人均月补差由25元提高到36元,达到省定标准。

  (8)加快发展社会福利和各种慈善事业,为保障民生提供重要补充。

  (9)全面落实省政府城乡社会救助制度,将符合条件的城乡贫困人口全部纳入低保,做到应保尽保。

  (10)抓好省委构建和谐社会考核指标体系中,民主法制方面扩大民主村务公开市县两级年度目标任务,就业和社会保障方面城乡社会就助体系建设8项指标考评综合指数市县两级年度工作目标任务的落实。

  以上工作协同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

  6、 市司法局牵头的工作

  (1)深入开展扎实的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进一步提高全民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进一步增强公务员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增强各级政府和社会组织依法治理的自学性,提高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水平。

  (2)根据《忻州妇女发展“十五”规划》和《忻州儿童发展“十五”规划》的目标,开展维护妇女权益法律法规的教育,控制未成年人犯罪率并减少重新犯罪,中小学校普遍进行法律知识教育,依法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为妇女和儿童提供法律援助。

  (3)鼓励发展法律中介服务业。

  (4)抓好省委构建和谐社会考核指标体系中,就业和社会保障方面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每万人获得援助人数达到万分之五十一(包括代书和咨询的援助案件达到万分之四)市县两级目标任务落实工作。

  以上工作协同单位:市直各部门、省直驻忻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政府。

  7、 市人事局牵头的工作

  加强高层次人才和实用技能人才的培养,加大招才引智力度,促进人才的合理流动和市场化配置。

  协同单位:市直各部门 和各县(市、区)政府。

  8、 市劳动 和社会保障 局牵头的工作

  (1)落实积极的就业政策,统筹做好新成长劳动力、大中专毕业生、下岗失业人员、军队退役人员的就业再就业工作。

  (2)大力发展服务业、加工制造业等劳动密集型产业,有效增加就业岗位。

  (3)加强就业观念教育,鼓励和支持自主创业、自谋职业,使更多的劳动者成为创业者。

  (4)搭建创业实训基地,加大职业技能培训力度,不断提高劳动者的创业就业能力。

  (5)尽快完善就业服务体系,发展劳动力市场,规范劳务中介,扩大劳务输出。

  (6)最大限度地兑现再就业扶持政策,发挥补贴资金的使用效益,着力解决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问题。

  (7)要加大政府购买公益性岗位力度,购买5000个,用于解决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问题。

  (8)建立零就业家庭动态援助的长效机制,力求使新出现的零就业家庭在1个月内至少有1名成员就业。

  (9)认真执行《劳动合同法》,规范用工行为,建立和谐的劳动关系,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10)全面加强社会保险扩面和基金征缴工作,大幅度提高农民工、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灵活就业人员和失地农民参保比例,努力做到“一厂不漏、一人不缺、一分不少、一日不拖”。

  (11)确保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确实做好做实企业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工作。

  (12)城镇新增就业岗位30600个,扶持劳动者创业就业6800人,其中政府出资购买的公益性岗位要增加到10000个,帮助就业困难群众实现就业;培训新型农民13.5万人,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4万人,其中由政府出资,为全市农村特别困难户每户培训1名有一技之长的能人,增强转移就业能力(十件实事)。

  (13)政府出资帮助困难国企职工参加城镇职工医保,对城乡困难群众进行医疗救助。

  (1 4 )启动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试点工作,年内覆盖率达到70%以上(十件实事)。

  (1 5 )抓好省委构建和谐社会考核指标体系中,就业和社会保障方面市县两级城镇登记失业率、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率、城镇社会基本保障覆盖率目标任务的落实。

  以上工作协同单位:市直各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

  9、 市国土局牵头的工作

  (1)用好用活国家土地政策,着力解决好项目建设用地问题。

  协同单位:市发改委、经委、商务局、扶贫办、中小企业局等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

  (2)规范征地行为,建立和实行土地征用与经济补偿、社会保障、就业服务同步进行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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