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组长:黄海涛 市政府副秘书长
杨 玉 市劳动保障局局长
成 员:义劲中 市劳动保障局副局长
李剑峰 市公安局副局长
王 彪 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赵富生 市煤炭工业局副局长
王怀荣 市安监局副局长
李运杰 晋中煤矿安全监察分局副局长
宋明生 市卫生局调研员
张晓平 市建设局副局长
李庆芳 市工商局副局长
张建才 市民政局副局长
贾益胜 市国税局副局长
李 平 市地税局副局长
白文兵 市总工会调研员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劳动保障局。主任由杨玉兼任,副主任由义劲中兼任。
领导组下设四个督查组,分别负责对各县(区、市)开展劳动用工执法检查情况进行督查。
第一组组长:义劲中(兼) 负责灵石、介休、平遥;
第二组组长:李剑峰(兼) 负责祁县、太谷、开发区;
第三组组长:李庆芳(兼) 负责榆次、寿阳、昔阳;
第四组组长:白文兵(兼) 负责榆社、左权、和顺。
各县(区、市)政府也要成立相应组织领导机构,对开展劳动用工执法检查专项行动工作统一组织,全面领导。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各县(区、市)人民政府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此次专项行动作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的具体体现,切实加强对专项执法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充分发挥各部门的职能优势,形成执法合力,各部门在履行职责时,发现不属于本部门管辖的其他违法行为要及时移送相关部门,并报告本级政府,确保执法检查不留死角,取得明显实效。
(二)加强宣传,广泛发动
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媒体,加大对这次综合执法检查活动的宣传力度,要通过各种途径教育引导各类用人单位,提高守法意识,增强守法观念,落实主体责任。要充分依靠和发动广大劳动者参与执法检查工作,建立监督和激励机制。对严重违法行为要根据《山西省用人单位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实施社会公布暂行规定》(晋劳社厅发〔2007〕152号),通过新闻媒体予以公开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