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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晋中市2008年农村沼气及可再生能源建设推进工作方案的通知

  五至六月份:要加快建设进度,日上马持证技工要求达到1200名,月进度达到10000户, 2007年农村沼气工程的巩固、完善工作要全部完成。2008年项目建设任务要完成32006户。其中:户用沼气完成12006户(国债任务完成4414户、新农村沼气任务完成7592户),多种多能互补可再生能源建设项目完成20000户。
  七月份:市政府要组织召开全市以沼气为主的多能互补的农村可再生能源项目建设现场观摩会,总结通报建设情况,安排部署下半年的推进工作。
  八月份:由市农村可再生能源建设领导组对全市2007年、2008年大中型沼气工程、秸杆气化集中供气工程和养殖小区联户沼气工程进行专项督查。全市以沼气为主的多种可再生能源项目建设进度达到70000户,其中:户用沼气要完成30000户(国债完成10300户、新农村完成19700户),多能互补可再生能源建设项目完成4000户。
  九至十月份:完成项目建设任务100063户。其中:户用沼气要完成40018户(国债完成14713户,新农村完成25305户),多种多能互补可再生能源建设项目完成60000户。
  十一月份:完成可再生能源项目建设扫尾工作。聘请省农业厅对我市6县(区、市)国债项目的14713户户用沼气、25个养殖小区联户沼气工程和1个农村沼气服务网点进行检查和验收。
  十二月份:由市农业局牵头对25305户新农村沼气建设项目进行检查验收。完成对太阳能、节能吊炕等58624户多能互补建设项目任务的检查。对全市2008年以沼气为主的多能互补农村可再生能源建设工作进行考核、总结、表彰。
  (四)积极筹措项目建设经费,足额落实项目的配套资金和工作经费
  市、县两级政府及其主管部门要根据国家和省级项目建设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按比例积极筹措项目建设经费,按照省财政厅、省农业厅关于《山西省农村沼气建设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分别对沼气工程、秸秆气化集中供气工程以及高效低排放生物质能炉等多种新能源建设项目,足额落实项目配套资金和工作经费。户用沼气建设配套按市级每户补助250元,县级每户补助150元的标准执行。大、中型沼气工程,市、县两级各配套项目建设总投资的10%。高效低排生物质能炉、秸杆气化集中供气工程,市、县两级补助标准参照户用沼气补助范围和补助标准执行。对于沼气工作经费市、县两级要按不低于中央和省投资5%的比例安排落实,同时各县(区、市)要积极争取省级对太阳能和节能吊炕项目的扶持并按项目要求落实好地方配套资金。
  (五)抓好沼气及农村可再生能源技工队伍的培养和管理,为项目建设夯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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