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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晋中市2008年农村沼气及可再生能源建设推进工作方案的通知

晋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晋中市2008年农村沼气及可再生能源建设推进工作方案的通知
(市政办发〔2008〕29号)


各县(区、市)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现将《晋中市2008年农村沼气及可再生能源建设推进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晋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〇〇八年四月十一日

晋中市2008年农村沼气及可再生能源
建设推进工作方案

  为确保我市农村沼气及可再生能源项目建设任务如期完成,保障农村可再生能源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特制定2008年农村沼气及可再生能源建设推进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针,以全面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坚持巩固、提高和发展的基本原则,把农村沼气建设与节约能源、治理环境、生态建设、扶贫开发、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民群众生活质量相结合。坚持因地制宜、多能互补的发展思路,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建管并重,扎实推进。加强全市农村沼气技术推广机构管理能力建设和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以沼气为主的农村多种可再生能源建设事业全面发展,进一步开展与户用沼气配套的多能互补技术和项目开发,深入开展沼气、沼渣、沼液综合利用的研究和推广,规范沼气工程、秸秆气化站的设计、施工和建设标准及安全管理,不断提高我市农村可再生能源建设利用水平。
  二、目标任务与要求
  根据各县(区、市)申报情况,2008年全市安排发展以沼气为主多能互补的项目农户总规模为100063户(个)。具体任务与要求是:
  1、新建户用沼气40018户。其中:2007年国债项目14713户,2008年新农村户用沼气任务25305户。建设模式包括以粪便为发酵原料的“一池三改”或以秸秆为发酵原料的“一池两改”。10月底前完成装料、安装和启动工作,确保建池成功率和使用率达到100%。12月,省农业厅和市农业局分别组织验收。
  2、新建大、中型沼气工程8处,养殖小区联户沼气工程25处1242户,秸秆气化集中供气工程14处。立项、设计、施工和验收,要严格按照上级部门有关规定履行相关手续。工程项目的可研和施工,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来承担。项目实施必须经省农业厅批准后方可动工,确保工程项目规范管理、安全运行。项目竣工后,省农业厅、财政厅组织验收。
  3、推广高效低排放生物质能炉14103户。因地制宜,分类推广快速炊事和炊暖两用高效低排放生物质能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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