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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关于印发《2008年上海市语言文字工作要点》的通知


  8.根据教育部、国家语委的要求,继续做好汉字应用水平测试试点与推进工作。

  (四)统筹协调,开展普查试点工作

  9.加强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市“中国语言普查”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试点工作方案,落实普查调查点,对普查所需的人、财、物予以保障;设立本市语言普查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普查的日常工作。探讨建立普查组织、实施和管理的制度框架体系。

  10.组建与培训调查员队伍。组建高素质的调查员队伍,并结合普查要求加强专业化培训。依托本市有关高校和研究机构,开展相关课题研究,为语言普查试点工作提供专业与学术支撑。

  11.分步实施试点调查工作。在全市范围内做好开展“中国语言普查”的宣传发动工作;根据教育部、国家语委关于语言普查目标、内容、标准的规定和要求,选择相关区县与部门逐步推进试点调查工作。

  (五)广泛宣传,增强社会规范意识

  12.精心组织开展第十一届全国推普宣传周活动。紧密结合本市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工作的实际,不断拓展宣传的广度和深度,创新推普周活动的宣传内容和组织形式。

  13.组织开展群众性宣传活动。依托上海教育电视台、教育报刊总社、上海市语言文字工作者协会和《当代学生》杂志社,通过各区县语委和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开展2008“我爱祖国语言美”--学生中华经典诗文诵读活动;联合市教委教研室,组织年度中等职业学校和技工学校学生普通话比赛。

  (六)加强培训,提高市民语言素质

  14.指导、督促各级各类学校将语言文字工作要求纳入人才培养和素质教育实施之中,切实加强语言类课程建设。继续推进中小学开展《少儿口语交际》拓展型课程教学,会同市教委教研室,组织开展教学观摩评比活动;依托远程教育集团建设多媒体优秀教案、课件资源库,为提高口语教学质量提供服务。

  15.深入开展面向社会人员的语言文字培训。协同市文明办等部门,组织开展市民“迎世博,学双语”普通话和英语会话培训与考核工作,做好本市各考核点师资普通话的培训工作,编撰供世博志愿者学习与培训使用的《市民“迎世博,学双语”高级读本》。

  结合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逐步将语言文字工作向本市农村地区拓展,指导、督促区县语委有针对性地举办各类郊区推普员培训班,加强农村学校教师和农民工子女学校教师的语言文字基础知识和应用能力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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