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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京剧进中小学课堂试点工作的通知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京剧进中小学课堂试点工作的通知
(沪教委体〔2008〕17号)


各有关区县教育局,浦东新区社会发展局:
  为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传承中华民族优秀文化,建设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教育部决定将京剧纳入九年义务教育阶段音乐课程之中,在已修订的《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中增加了有关京剧教学的内容,并于2008年3月-2009年7月在上海等10省(市)开展试点工作。为贯彻落实此项工作,根据本市中小学校开展京剧教学的实际情况,经征求有关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意见,现确定徐汇区建襄小学等20所中小学为京剧进中小学课堂试点学校(具体名单见附件)。
  有关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要重视京剧进中小学课堂的试点工作,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制订工作方案(市级工作方案另发),落实专门负责人,确保试点工作顺利开展。要充分发挥本区县教研机构与教研人员的作用,就“京剧进课堂”组织教研活动,对教学方法和学习方法的有效性开展实践研究,并指导学校加强校本教研。要充分发挥学校的主体作用,支持教师参与有关教研、教学实践活动,提供经费支持,购置相关配套的课程资源。有条件的学校可组织师生观摩经典京剧表演,聘请京剧界专业人士对教学提供专业指导。
  市教委将委托上海市科技艺术教育中心在“十一五”艺术教师业务培训中开展京剧进中小学课堂试点学校的专项师资培训,试点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要认真做好组织试点学校师资积极参与的工作。
  试点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认真总结试点工作经验,及时将试点工作中出现的有关情况报我委体育卫生艺术科普处(联系人:柏丹;电话:23116750)。

  附件:上海市京剧进中小学课堂试点学校名单

上 海 市 教 育 委 员 会
二○○八年四月十四日

  附件:
  上海市京剧进中小学课堂试点学校名单

1.静安区静安区万航渡路小学
2.徐汇区徐汇区建襄小学 徐汇区汇师小学  上海市长乐学校
3.长宁区长宁区向红小学 长宁区实验小学 上海市新古北中学
4.普陀区上海市宜川中学附属学校 上海玉华中学
5.闸北区闸北区第一中心小学
6.虹口区虹口区教育学院实验中学  上海市海南中学
7.杨浦区上音杨浦学校  上海市思源中学
8.浦东新区浦东新区昌兰小学 上海市高桥-东陆学校
9.宝山区宝山区淞南第二小学  上海市泗塘中学
10.嘉定区嘉定区绿地小学 上海市丰庄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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