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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08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收文艺特长生有关事宜的通知

  注:此表一式四份,送市教委体卫艺科处审核盖章后,一份团队存档,一份市教委存档,一份送区(县)高等学校招生办公室,一份由学校放入学生档案。

  附件3:
  高考报名号:
  市级竞赛活动优胜者加分证明表

姓 名 性 别 年 龄 
所在学校 年 级 班 级 
身份证号码 
获奖情况竞赛活动名称 
获奖名次(等第) 
获奖日期 
1.竞赛主办单位证明         (盖章)       年  月  日2.学生所在学校证明           (盖章)         年  月  日
3.竞赛主管部门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4.市竞赛管理委员会意见     (盖章)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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