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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关于印发上海市2009年住房建设计划的通知

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关于印发上海市2009年住房建设计划的通知
(沪房地资综[2008]207号)


各区县房地局:
  经市政府同意,现颁发上海市2009年住房建设计划如下。
  一、编制的目的和依据
  编制2009年住房建设计划,既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建立符合我国国情和上海实际的住房建设和消费模式的客观需要,又是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稳定发展的必要途径,更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24号)精神、强化政府住房保障职能,切实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重要措施。
  编制2009年上海住房建设计划的依据是:本市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上海市住房建设规划(2006-2010年)》、《上海市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发展规划(2008-2012年)》、《贯彻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沪府发[2007]45号)。
  二、指导思想
  1、坚持以居住为主、以市民消费为主、以普通商品住房为主。优化住房供应结构,加大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供应,加快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建设,努力使广大群众住有所居。
  2、加快建立健全住房保障体系。根据广覆盖、保基本、分层次、重公平、促稳定的原则,构筑分层次、成系统的住房保障体系,多渠道地筹措房源,积极解决本市低收入和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
  3、加快建立健全房地产市场体系。以实现房地产供求总量基本平衡、结构基本合理、价格基本稳定为目标,坚持市场主导与政府调控有机结合,加大房地产市场运行的监管力度,不断提高市场调控和管理水平,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三、主要目标
  根据“十一五”上海住房建设规划和2009年上海住房需求,特别是解决低收入和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实际需要,结合住宅用地的供应和储备情况以及住房建设的开发情况,2009年上海住房建设的目标是:
  1、建设总量和结构
  2009年住房建设施工面积6300万平方米。其中,当年新开工住房面积约1800万平方米。在当年新开工面积中,新建、配建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400万平方米,配套商品房400万平方米,二者合计约占新开工住房面积的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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