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中共晋城市委办公厅转发《关于进一步引深和谐创建活动的意见》的通知

中共晋城市委办公厅转发《关于进一步引深和谐创建活动的意见》的通知
(晋市办发〔2008〕8号)


各县、市、区委,市委各部委,市直各委、办、局党组(党委),各人民团体党组:

  市委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领导组拟定的《关于进一步引深和谐创建活动的意见》已经市委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中共晋城市委办公厅
2008年4月9日

关于进一步引深和谐创建活动的意见
(市委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领导组)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和谐山西建设推进会精神,加快构建和谐晋城步伐,根据市委五届二次全会作出的《关于广泛开展和谐创建活动的决定》,在总结2007年全市和谐创建活动开展情况的基础上,对2008年进一步引深全市和谐创建活动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和谐山西建设推进会精神,以省委省政府“五大惠民工程”为抓手,以开展六大和谐创建活动为载体,大力宣传、广泛发动、培塑典型、深入开展,促进我市社会和谐,全力争创全市人民满意的全省构建和谐社会先进市。

  二、目标任务

  为进一步引深我市和谐创建活动,树立一批在和谐创建活动中表现突出的集体和家庭,带动全社会更广泛参与, 2008年将在开展和谐创建的基础上,开展和谐创建标兵的评选活动。计划产生和谐乡镇创建标兵10个、和谐村创建标兵50个、和谐社区创建标兵5个、和谐企业创建标兵20个、和谐机关创建标兵20个、和谐校园创建标兵20个、和谐家庭创建标兵60个。

  随着构建和谐晋城的深入和和谐创建活动的广泛开展,涌现出了一批为促进社会和谐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为了宣传和表彰他们的突出事迹,今年将设立推动社会和谐模范奖和贡献奖各若干名,以表彰那些在促进社会和谐方面贡献突出、社会影响较大、能对人人参与和谐构建起到良好推动作用的集体和个人。全市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均可向市委构建和谐社会领导组办公室推荐,由领导组指派专门的考核组进行评审,报请市委市政府命名表彰。

  三、命名表彰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