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经营范围中有属于企业登记前置行政许可经营项目的加盖企业印章的相关许可证、批准文件(一式两份);
7.企业住所的产权证明复印件,租赁住所的还应提交租赁协议;
8.中外合资、中外合作企业中方股东上年年检后加盖本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分支机构提交下列材料:
1.分支机构年检报告书;
2.营业执照正、副本;
3.隶属企业上年年检后加盖本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企业指定的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5.经营项目需前置审批的审批文件或许可证;
6.企业经营场所的产权证明复印件。租赁经营场所的还应提交租赁协议。
七、年检审查内容及要求
(一)审查内容
1.审查公司是否按照规定使用公司名称,改变名称是否按照规定办理变更登记;
2.审查公司改变住所是否按照规定办理变更登记;
3.审查公司变更法定代表人是否按照规定办理变更登记;
4.审查公司有无虚报注册资本行为;股东、发起人是否按照规定缴纳出资,以及有无抽逃出资行为;
5.审查经营范围中属于企业登记前置行政许可的经营项目的许可证、批准文件是否被撤销、吊销或者有效期满;经营活动是否在登记的经营范围之内;
6.审查股东、发起人转让股权是否按照规定办理变更登记;
7.审查营业执照是否到期;
8.审查公司修改章程、变更董事、监事、经理,是否按照规定办理备案手续;
9.审查设立分公司是否按照规定办理备案手续,是否有分公司被撤销、依法责令关闭、吊销营业执照的情况;
10.审查公司进入清算程序后,清算组是否按照规定办理备案手续。
(二)审查要求
1.年检报告书应由企业按实际情况在网上填写申报,填写要全面、真实、准确,最后打印件由企业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2.网上初审要仔细认真。对企业网上填报的年检报告书要与当前实际登记信息逐项核对,发现错误的,不能通过初审,要网上退回;经初审核对正确后,企业方可打印年检报告书。特别要注意核对投资总额、注册资本等用数字表示的币种和单位(投资总额、注册资本进出口情况的币种和单位为万美元,生产经营情况的币种和单位为人民币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