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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苏州市委、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鼓励市民创业促进就业的意见

  (二十)提供对接平台,推介创业项目。通过社会中介组织,广泛征集创业项目,在开发、论证的基础上,通过建立创业项目信息库等多种形式,联接项目与创业者的对接平台,畅通项目信息,改进咨询方式,降低创业成本,加快创业速度,提高项目成功转化率。
  (二十一)强化专家援助,延伸创业服务。要巩固和扩大专家志愿团队伍,建立健全由劳动保障、工商、税务、财政、科技、金融、营销、法律、心理等专家组成的市、县级市(区)“创业咨询评审专家志愿团”,对创业人员开展专场咨询、“门诊式”咨询等,通过个性化服务,帮助他们评析、修改和实现创业计划,帮助解决开业登记、贷款、招工、广告及业务经营等方面的具体问题,并对市、区、街道的项目推介进行评审把关。
  (二十二)加强创业人才培养和创业者的培训。按照专才与通才相结合的方向,建立创业型人才队伍。加强创业技能培养,建立多种类型的创业培训基地。整合全社会职业教育资源,发动高等院校、技工学校、职业学校等投入创业职业培训,联手打造适应创业需求的“技术蓝领”队伍。
  (二十三)建立创业协会(联谊会),开展创业互助。市及县级市建立创业者协会,区、街道可以建立创业者联谊会,按照“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原则,通过有关活动,增加信息交流,开展创业互助,实现创业者互相帮扶的良性循环。
  (二十四)确定每年4 月为“苏州市创业促就业” 宣传月。加强舆论引导,开展系列活动,包括政策宣传、项目推介、表彰先进等。帮助劳动者确立敢创业的意识,提升劳动者创业的能力,引导劳动者和社会各界正确理解政策,在全社会营建良好的创业氛围。
  (二十五)确定“苏州市创业促就业”标识,开展公益性广告宣传。通过向社会征集、专家论证,制定“苏州市创业促就业”标识,在规定场合张贴,并通过媒体进行公益性广告宣传。
  (二十六)培育和宣传创业典型。3年内市、县级市、区、街道共培育100名创业典型。以他们的成功经验引导人、教育人和激励人。要组织“创业讲师团”;要评选表彰“创业之星”,要编写《苏州创业人物》专辑;要定期发布《创业促就业》简报。为市民提供“想创业、敢创业、善创业、创大业”的成功案例。
  四、加强领导,建立四级联动的目标责任工作体系
  (二十七)建立组织领导体系。为落实创业促就业的工作任务,市和各县级市、街道(镇)分别建立创业促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县级市劳动保障部门,社区建立创业促就业工作小组,由行政“一把手”任组长。各级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能是:(l) 拟定目标任务;(2 )落实部门责任;(3)拟定政策措施;(4)统筹、协调有关工作;(5 )牵头开展有关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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