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域环境状况:地下水水质良好,各项指标均符合国家地下水质量Ⅲ类标准。黄河水(济南段)监测33项指标,其中总氮和粪大肠菌群年均浓度超过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Ⅲ类标准,超标倍数分别为4.6倍和0.1倍,其他指标符合国家标准。鹊山水库、玉清湖水库、卧虎山水库和锦绣川水库均监测33项指标,其中鹊山水库总氮年均浓度超过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Ⅲ类标准1.8倍,玉清湖水库总氮年均浓度超过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Ⅲ类标准0.9倍,卧虎山水库总氮年均浓度超过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Ⅲ类标准3.8倍,锦绣川水库总氮年均浓度超过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Ⅲ类标准5.9倍,4水库其余监测指标均符合国家标准。小清河(济南段)设置7个监测断面,均监测26项指标。源头睦里庄断面水质符合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Ⅲ类标准,其余各断面氨氮、化学需氧量均超过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Ⅴ类标准,为劣Ⅴ类水体。徒骇河(济南段)设置3个监测断面,均监测23项指标。各断面化学需氧量、高锰酸盐指数、生化需氧量、氨氮年均浓度超过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Ⅳ类标准。入境断面夏口化学需氧量、生化需氧量、高锰酸盐指数、氨氮浓度分别超标3.2倍、4.5倍、1.3倍、11倍;出境断面展家桥各项污染物虽有较大降解,但仍超过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Ⅳ类标准,呈有机污染特征。大明湖设置3个水质监测点位,均监测26项指标。历下亭监测点位生化需氧量、总氮超过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Ⅳ类标准,其它指标均达标;大明湖呈中富营养化状态。
全市废水排放总量2.27亿吨,其中,工业废水排放量5255.46万吨,占废水排放总量的23.2%,生活污水排放量1.74亿吨,占76.8%。按流域划分,黄河流域废水排放总量1849.29万吨,占废水排放总量的8.2%;海河流域废水排放总量1603.92万吨,占7.1%,小清河流域废水排放总量19226.19万吨,占84.7%。全市废水中COD排放总量5.92万吨,其中工业废水中COD排放量8850.14吨,占排放总量的14.9%,生活污水COD排放量5.04万吨,占排放总量的85.1%。按流域划分,黄河流域COD排放量8699吨,占排放总量的14.7%;海河流域COD排放量5759吨,占9.7%;小清河流域COD排放量44755吨,占75.6%。全市废水中氨氮排放总量7181.94吨,其中工业废水中氨氮排放量272.54吨,占排放总量的3.8%,生活污水氨氮排放量6909.4吨,占排放总量的96.2%。按流域划分,黄河流域氨氮排放量655.8吨,占排放总量的9.1%;海河流域氨氮排放量555.34吨,占7.7%;小清河流域氨氮排放量5970.8吨,占83.2%。
固体废物产生及利用情况:工业固体废物产生总量873.79万吨,其中,危险废物9.19万吨。综合利用量846.39万吨,综合利用率94.6%,工业固体废物排放量240吨。全年市区生活垃圾产生总量为83.70万吨,无害化处理量75.79万吨,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0.55%。全市共有176家医疗机构参与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市区医疗废物产生量2284.17吨,处置量2273.56吨,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率99.54%。
四、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
(一)人均资源严重不足,后备资源极度匮乏。全市人均水资源占有量不足370立方米,仅为全国人均占有量的六分之一,大大低于国际公认的人均水资源量1000立方米的临界值。耕地保有量543万亩,其中基本农田482万亩,人均耕地0.9亩,低于全省、全国平均水平。许多重要矿产资源不能满足发展的需要。2005年,我市消费煤炭1901万吨,生产原煤仅360万吨;石油、铁矿石等基本依靠外购。按照济南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2010年全市GDP将达到3500亿元,万元GDP能耗目标1吨标准煤,全市总能耗将达到3500万吨标准煤,煤炭、石油等能源保障缺口更大。
(二)资源利用率低,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还没有得到根本转变。以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为特征的循环经济理念还没有真正贯穿到经济社会发展的全过程,资源利用率依然不高。从主要资源消耗看,与国内外先进水平相比,我市资源利用效率差距很大。2005年我市万元GDP能耗1.28吨标准煤,比全国平均水平高0.06吨标准煤,与全省平均水平持平,在全省17市中高于东营、威海、烟台、青岛居第五位;在副省级城市中高于深圳、厦门、广州、杭州、宁波、成都。规模以上工业万元增加值能耗2.06吨标准煤,在全省17城市中高于东营、威海、烟台、青岛居第五位。在资源开发中,一些地方没有系统、科学的长远规划;一些矿山企业开发水平不高,过度开采现象严重。矿产资源综合利用率不高。另外,不顾后果、粗放生产还不同程度地存在。高新技术产业份额和对经济增长的贡献依然不高,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和专利匮乏。
(三)产业结构、能源消费结构不够合理,经济发展对资源的依赖度依然较大。突出表现在重工业比重明显偏高。2005年,冶金、电力、化工、石化、建材等五个行业耗能占全市规模以上工业的89.36%。从能源消费结构看,化石能源占很大比例,其中,煤炭、石油和电力占总能耗的59.06%、24.98%和7.79%。另外,资源型、初加工型工业比重较高,主要支柱产业中,建材、电力、化工、冶金等都是能源、资源消耗高的产业,对资源的依赖性较大。
(四)环境污染呈现出新特点,生态环境形势依然严峻。二氧化硫、化学需氧量、烟尘、工业粉尘等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大,加之水资源短缺,污染物排放量远远超过了环境容量,排污总量大与环境容量小的矛盾比较突出,环境污染呈现出结构型、压缩型、复合型特点。主要河流富营养化严重;电池、废旧电器等污染加重;化肥和农药使用量过大,农业面源污染比较突出;城市机动车增长迅速,尾气污染和光化学烟雾污染不容忽视;室内污染危害加大;辐射和电磁安全亟待加强。
第二部分 工作基础
近年来,我市高度重视发展循环经济工作,取得了一些成功经验,为加快循环经济发展打下了比较扎实的工作基础。
一、政府推动力不断加大
市委、市政府从落实科学发展观、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构建和谐社会的战略高度出发,对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工作高度重视,将其列入了重要议事日程。2005年成立了以分管市长为召集人,32个部门组成的市建设节约型社会联席会议。2006年成立了市政府节约能源办公室,下设综合协调、资源节约、循环经济与清洁生产三个处,具体承担全市节能降耗、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节约型社会的日常工作。2007年5月成立了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市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编制了济南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济南市能源发展规划等相关规划,出台了《
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建设节约型社会近期重点工作的意见》(济政字〔2005〕69号),强化对发展循环经济工作的宏观指导。第74次、91次市长办公会议、市政府第40次常务会议专题听取了发展循环经济和节能降耗工作汇报,对发展循环经济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各县(市)区也相应成立了领导组织,制定工作计划、建立目标责任体系。市政府各部门,也按照职责分工,狠抓发展循环经济,形成了上下一致、协调配合、齐抓共管的局面。
二、积极调整经济结构,构建循环经济型产业体系
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国务院《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和《关于
加快发展循环经济的若干意见》的要求,坚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用循环经济的理念调整产业结构、工业结构和用能结构。严把产业准入关,从源头遏制高耗能产业过快增长。近年来,我市把能耗标准作为一项重要指标,不断提高不符合全市整体发展规划的高耗能行业的门槛,停建了灵岩寺风景区内一批高耗能项目。大力发展高新技术、高附加值、低能耗的电子信息产业、先进装备制造业、节能环保产业。加快淘汰落后生产工艺和设备,提高能源利用水平。“十五”期间,淘汰小煤矿50多家、立窑水泥生产线18条、小钢铁厂54家、小炼油厂230多家,依法淘汰一批高能耗、高污染和产能过剩项目。按照循环经济“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三原则,积极推进经济增长方式的变革。目前,全市余热余压、工业废气、垃圾填埋沼气回收利用,发电装机总容量达到48万千瓦,2006年再制造发动机3000台。大力发展太阳能、生物质能、地热能等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减少化石能源的消耗。全市已建成沼气池5万个,农业秸秆利用率达到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