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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8年许昌市农村沼气建设工作意见的通知

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8年许昌市农村沼气建设工作意见的通知
(许政办[2008]61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2008年许昌市农村沼气建设工作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八年四月二十一日

  2008年许昌市农村沼气建设工作意见

  为进一步加快全市沼气建设步伐,完善沼气服务体系,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沼气建设管理的意见》精神(豫政办〔2007〕103号)和《许昌市2005-2010年沼气建设规划》,特制定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发展现代农业,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宗旨,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为目标,坚持“整村推进、示范带动、全面铺开、形成规模”的方针,形成“政府主导、市场运作、专群结合、功能齐全、高效服务”的农村沼气服务体系。强力推进农村沼气建设,全面完成农村沼气建设任务。

  二、目标任务

  2008年全市新建农村户用沼气6万口,建设大中型沼气工程50座;培训持证沼气工1000名;建立健全乡村沼气服务组织300个,其中达到“六有标准”100个。6月底前完成全年任务的60%以上,11月底前完成全年任务。

  三、主要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对农村沼气建设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强化县级农村能源管理机构的职能,充实乡级沼气专职人员,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主管部门全力抓、有关部门合力抓的工作格局。农业部门要做好建设管理、技术推广和服务工作;发展改革部门要把沼气建设列入国民经济发展计划,积极做好农村沼气项目的申报工作;畜牧部门要大力支持养殖小区和规模养殖场建设大中型沼气工程;水利、卫生部门要加强对农村改水、改厕工作的指导;环保部门要加强农村污染源的检测,督促养殖企业建设大中型沼气工程。

  (二)强化宣传,搞好培训。要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发展沼气的经济、生态和社会效益,使广大群众了解发展农村沼气的扶持政策、沼气建设及日常管理的相关技术等。各乡(镇)、村要组织沼气建设示范户进行现身说法巡回演讲,加强示范引导。继续强化技术培训,市农业局负责组织全市持证沼气生产技术工的培训。各县(市、区)要采取专家讲座、发放技术手册等形式,广泛开展技术培训,提高农民群众兴建沼气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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