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全市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的决定
(许政[2008]31号)
近年来,全市上下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大力弘扬民族团结进步精神,认真贯彻党的民族政策,不断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积极推动我市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涌现出了一大批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为鼓励先进,决定对禹州市政府等39个单位和王彦伟等50名个人予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再接再厉,为我市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再创佳绩。全市广大干部群众要向受到表彰的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学习,紧紧围绕“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大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活动,凝聚各族人民力量,为构建和谐许昌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许昌市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名单
二○○八年四月二十一日
附件
许昌市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名单
一、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
禹州市政府 魏都区政府
市财政局 市交通局
市水利局 市教育局
市民族宗教局 禹州市财政局
禹州市交通局 禹州市公安局
禹州市山货回族乡政府 禹州市颍川街道办事处
禹州市褚河乡巴庄村 长葛市后河镇政府
长葛市石固镇政府 长葛市南席镇政府
长葛市后河镇小辛庄村 长葛市后河镇白寨村
长葛市伊斯兰教协会 许昌县小召乡政府
许昌县艾庄乡政府 许昌县财政局
许昌县水利局 许昌县五女店镇政府
鄢陵县财政局 鄢陵县马坊乡政府
襄城县政府 襄城县公安局
襄城县工商局 襄城县颍阳镇政府
襄城县颍桥回族镇政府 襄城县汾陈乡王梦寺村
襄城县麦岭镇白庙村 魏都区民族宗教局
魏都区教体局 魏都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