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加强和改进行政复议工作。继续加强行政复议宣传,畅通行政复议渠道。加强行政复议制度建设,制定重大行政复议案件备案制度、行政复议工作规程,健全完善行政复议意见和建议书制度、行政复议工作报告制度、违反
行政复议法责任追究制度等。进一步改进和创新行政复议办案方式,积极探索听证审理方式,注重运用调解、协调等手段,化解矛盾,促进当事人与行政机关的相互理解和信任,最大限度地减少、化解行政争议,切实提高办案质量和效果,努力做到“定纷止争,案结事了”。(市法制办、各县区政府负责)
(四)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
1、精心做好《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的准备工作。在3月底前,完成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编制、公布工作。(市政府办公厅、市监察局、市法制办、各县区政府负责)
2、建立健全相关机制、制度。建立政府信息公开的协调机制、保密审查机制、监督检查机制,制定依申请公开的工作规程,建立政府信息公开的考核评议制度、年度报告制度以及对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举报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市政府办公厅、市监察局、各县区政府负责)
3、注重发挥政府信息公开为人民服务的作用。对教育、医疗卫生、供水、供电、供气等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企事业单位,督促指导其实行信息公开。发挥政府信息的服务功能,及时为群众提供有效的信息服务。(市政府办公厅、市监察局会同市有关部门、各县区政府负责)
4、广泛征集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要健全人民建议征集制度,引导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的工作积极献计献策,鼓励和支持人民群众以各种方式参与国家事务管理。要对人民建议进行认真汇集和分析研究,对重要的意见和建议进行深入调研和论证,对正确合理的意见充分肯定和采纳,及时发现问题,改进工作,完善政策,接受监督。(市信访局会同市有关部门、各县区政府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对县区政府和市政府部门依法行政工作实行考核评优
市政府已将依法行政工作纳入市政府各部门2008年度综合目标管理考核指标。对县区政府依法行政工作也将进行考核。通过考核,对依法行政工作先进单位予以表彰。对依法行政工作考核不合格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并取消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评先评优资格。
(二)加大对县区依法行政工作的指导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