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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2008年在直接关系群众生活方面拟办重要实事的通知

  五、完成郊区客运改革发展方案,整体推进、分级负责、分步实施,实行低票价政策,推进郊区公共客运的发展,解决好郊区群众公交出行问题。
  完成时限:2008年11月底前
  主要责任单位:市交通委、各郊区县政府
  项目负责人:市交通委刘小明、各郊区县政府区县长
  六、全市充分就业社区(村)达到2000个。充分就业社区劳动年龄人口中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人员90%以上实现就业,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就业困难对象80%以上实现就业;充分就业村劳动年龄人口中有劳动能力和转移就业愿望的人员80%以上实现转移就业;巩固和完善城乡“零就业家庭”就业帮扶机制,“零就业家庭”成员中至少有1人实现就业。
  完成时限:2008年11月底前
  主要责任单位:市劳动保障局
  项目负责人:市劳动保障局张欣庆
  协办单位:各区县政府
  七、为城乡居民建立家庭健康档案和个人健康档案;提供社区“健康通”24小时热线联系服务;推行“家庭医生制”服务模式,对患有高血压、糖尿病、脑卒中、冠心病的社区居民的管理率达到80%以上;对具有本市户籍的40至60岁和25至65岁的妇女分别开展乳腺癌和子宫颈癌的自愿免费筛查工作,在西城、朝阳、怀柔区试点实施;对农民免费开展常见慢性病筛查;完成农村健康知识讲座1000场;新创建卫生村80个,健康教育示范村100个,健康社区150个;向每户居民家庭发放《首都市民预防传染病手册》等材料。
  完成时限:2008年11月底前
  主要责任单位:市卫生局
  项目负责人:市卫生局金大鹏
  八、社区卫生服务零差率药品销售覆盖城乡所有居民,科学调整并适当增加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零差率药品销售品种和品规,进一步方便群众,降低费用负担;给乡村医生发放承担公共卫生服务和药品零差率销售工作的补助津贴,解决乡村医生养老问题;城区三级医院对口支持10个郊区县区域医疗中心,覆盖率100%;全市二、三级医院对口支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覆盖率100%;全市所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都提供中医药服务。
  完成时限:2008年11月底前
  主要责任单位:市卫生局
  项目负责人:市卫生局金大鹏
  协办单位:市监察局、市劳动保障局、市药品监督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商局、市工业促进局
  九、实施小学规范化建设工程,支持100所小学在主要项目上达到新颁办学条件标准,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完成时限:2008年11月底前
  主要责任单位:市教委
  项目负责人:市教委刘利民
  协办单位:各区县政府
  十、改善农村寄宿制中小学生活条件,为140所学校配备寄宿生活用车,对40所学校的食堂和浴室、100所学校的活动室进行改造;完成50所农村乡镇中心幼儿园活动室和厨房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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