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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2008年在直接关系群众生活方面拟办重要实事的通知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2008年在直接关系群众生活方面拟办重要实事的通知
(京政办发[2008]17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北京市2008年在直接关系群众生活方面拟办重要实事》印发给你们。各区县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责任分工,狠抓落实。市、区县行政督查部门要加强对重要实事的督促检查工作,确保按时限要求全部完成,取信于民。

  二〇〇八年三月七日

北京市2008年在直接关系群众生活方面拟办重要实事

  2008年是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的第一年,是奥运会举办之年。北京市要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以构建和谐社会首善之区和举办一届有特色、高水平的奥运会、残奥会为目标,认真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市委十届二次、三次全会精神,全力推进首都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2008年北京市要继续围绕广大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集中力量办一批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重要实事,为群众谋实利。按照“年初公布,年中检查,年底兑现,接受监督”的原则,现将2008年拟办的重要实事公布如下:
  一、加大住房保障力度,确保土地按期供应;建设和收购廉租住房50万平方米,新开工建设经济适用住房300万平方米,建设“两限”普通商品房450万平方米。
  完成时限:2008年11月底前
  主要责任单位:市建委、市规划委、市国土局、市发展改革委、相关区县政府
  项目负责人:市建委隋振江、市规划委黄艳、市国土局魏成林、市发展改革委张工、相关区县政府区县长
  二、推进旧城区风貌保护工作,修缮院落1400个,通过解危排险和保护修缮方式,改善1万户居民住房条件。
  完成时限:2008年11月底前 主要责任单位:市建委、相关区政府
  项目负责人:市建委隋振江、相关区政府区长
  协办单位:市规划委、市发展改革委、市文物局
  三、进一步完善医疗保障制度,将在劳动年龄内未纳入医疗保险体系的城镇居民纳入参保范围,实现城镇居民大病医疗保险制度的全部覆盖。
  完成时限:2008年11月底前
  主要责任单位:市劳动保障局
  项目负责人:市劳动保障局张欣庆
  协办单位:市残联、市民政局
  四、建立并实施城乡无社会保障老年居民养老保障制度;对本市9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发放高龄津贴。
  完成时限:2008年11月底前
  主要责任单位:市劳动保障局、市民政局
  项目负责人:市劳动保障局张欣庆、市民政局吴世民
  协办单位:市公安局、市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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