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西站地区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京政办发[2008]16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北京西站地区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
二〇〇八年三月六日
北京西站地区管理委员会
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北京西站地区管理机构的通知》(京政办发〔2001〕76号),设置北京西站地区管理委员会(简称北京西站地区管委会)。北京西站地区管委会是负责组织协调北京西站地区管理工作的市政府派出机构。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及本市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二)组织协调北京西站地区社会治安、市场秩序、交通秩序、公共卫生、市政公用设施、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负责北京西站地区安全生产、市容和环境卫生工作。
(三)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好北京西站地区春运、暑运及节假日高峰期的客运工作。
(四)负责北京西站地区应急管理工作。
(五)负责北京西站出站系统管理工作。
(六)负责对有关部门在北京西站地区的日常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七)依据城市规划完善北京西站地区服务设施。
(八)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北京西站地区管委会设8个职能处室和机关党委。
(一)办公室(北京西站地区应急管理办公室)。
负责本机关政务工作;负责公文处理、督查、信息、议案、建议、提案、信访、档案、保密、宣传和接待联络工作,以及重大活动和重要会议的组织工作;负责北京西站地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
(二)综合治理办公室(610办公室)。
负责贯彻落实中央及市委关于维护社会稳定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方针、政策并完成相关的工作任务;组织拟订北京西站地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工作规划、方案,并督促落实;负责组织协调北京西站地区市场秩序、交通秩序、安全保卫、消防安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