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2.实施高等学校“质量工程”与“创新工程”,加快沙河、良乡高校园区建设。
牵头领导:赵凤桐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教委刘利民、昌平区政府金树东、房山区政府祁红
完成期限:2008年11月底前
133.加强在职培训、社区辅导等继续教育。
牵头领导:赵凤桐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教委刘利民
协办单位:市劳动保障局
完成期限:2008年11月底前
134.鼓励、引导和规范民办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牵头领导:赵凤桐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教委刘利民
完成期限:2008年11月底前
135.推进学生德育实践活动基地建设,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完善学校、家庭、社会相结合的未成年人教育网络。
牵头领导:赵凤桐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教委刘利民
完成期限:2008年11月底前
136.认真落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健全小额贷款、创业培训等扶持政策,大力支持自主创业和自谋职业。
牵头领导:丁向阳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劳动保障局张欣庆
完成期限:2008年11月底前
137.完善“零就业家庭”就业动态帮扶机制,做到出现一户、帮扶一户、解决一户,保证有就业能力的家庭至少有一人就业,实现“无零就业家庭”目标。
牵头领导:丁向阳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劳动保障局张欣庆、各区县政府区县长
完成期限:2008年11月底前
138.做好首钢富余职工分流安置工作。
牵头领导:陆昊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劳动保障局张欣庆
协办单位:石景山区政府
完成期限:2008年11月底前
139.做好国有企业富余职工分流安置工作。
牵头领导:陆昊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国资委王东
完成期限:2008年11月底前
140.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和农村就业。
牵头领导:赵凤桐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人事局辛铁樑
协办单位:市教委
完成期限:2008年11月底前
141.扩大残疾人就业规模。
牵头领导:丁向阳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残联赵春鸾
协办单位:市劳动保障局、市民政局
完成期限:2008年11月底前
142.实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登记动态管理制度,将促进就业政策进一步向农村延伸,实现7万名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
牵头领导:丁向阳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劳动保障局张欣庆、市农委王孝东
完成期限:2008年11月底前
143.以健全村级就业服务体系为重点,创建2000个充分就业社区(村)。
牵头领导:丁向阳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劳动保障局张欣庆
协办单位:各区县政府
完成期限:2008年11月底前
144.加强高技能人才培养,重点做好面向农民、就业困难群体的职业技能培训。
牵头领导:丁向阳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劳动保障局张欣庆
完成期限:2008年11月底前
145.落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完善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
牵头领导:丁向阳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劳动保障局张欣庆
完成期限:2008年11月底前
146.完善企业工资支付监控、工资支付信用和工资保证金制度,坚决制止企业拖欠工资行为,努力做到“无拖欠工资问题”。
牵头领导:丁向阳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劳动保障局张欣庆、市建委隋振江、各区县政府区县长
完成期限:2008年11月底前
147.切实加强国有企业贯彻《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牵头领导:陆昊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国资委王东
完成期限:2008年11月底前
148.继续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调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报付结构,提高在职职工社区就医医药费报销比例。
牵头领导:丁向阳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劳动保障局张欣庆
完成期限:2008年11月底前
149.完善城镇无医疗保障老年人和学生儿童大病医疗保险政策,解决部分门诊药费报销问题。
牵头领导:丁向阳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劳动保障局张欣庆
协办单位:市卫生局
完成期限:2008年11月底前
150.确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府补助资金及时、足额进入区县财政社保专户,实现参合农民人均筹资320元的年度标准。加强基金管理,落实门诊、住院补偿政策,进一步提高补偿水平。
牵头领导:丁向阳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卫生局金大鹏、市财政局杨晓超、市审计局李颖津
完成期限:2008年11月底前
151.出台劳动年龄内无医疗保障的城镇无业人员和残疾人的医保政策,实现城乡医疗保障制度的全覆盖。
牵头领导:丁向阳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劳动保障局张欣庆
完成期限:2008年11月底前
152.启动医保报销“一卡通”。
牵头领导:丁向阳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劳动保障局张欣庆
协办单位:市卫生局、市信息办
完成期限:2008年11月底前
153.实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改革方案,落实城乡无社会保障老年居民养老保障办法,为符合条件的70万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200元福利养老金,基本实现城乡养老制度的全覆盖。
牵头领导:丁向阳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劳动保障局张欣庆
协办单位:市民政局
完成期限:2008年11月底前
154.认真研究低保边缘群体的保障问题,完善社会救助政策,健全对低收入人群的救助措施,促进社会救助制度全覆盖,努力实现“无社会救助盲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