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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旅游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旅游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石柱府办发〔2008〕66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旅游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八年三月二十四日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旅游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目  录

  前言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1.2 编制依据

  1.3 适用范围

  1.4 基本原则

  2 组织领导和工作职责

  2.1 组织机构

  2.2 工作职责

  3 预警发布

  3.1 建立健全旅游业警告、警示通报机制

  3.2 预警信息发布

  4 救援机制

  4.1 突发公共事件等级响应

  4.2 自然灾害和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处置程序

  4.3 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救援处置程序

  4.4 社会安全事件应急救援处置程序

  4.5 国(境)外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救援处置程序

  4.6 分级制订应急预案

  4.7 公布应急救援联络方式

  4.8 新闻发布

  5 信息报告

  5.1 信息报告

  5.2 信息续报

  6 应急保障和演练

  7 附则

  7.1 预案管理

  7.2 预案公布实施

  8 附件

  8.1 信息报送系统相关机构和人员通讯录

前  言

  本预案对我县旅游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和处置进行了规范,明确了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相关部门的应急指挥、预防预警、应急响应、信息报送、善后处理等方面的职责和任务。本预案包括总则、组织领导和工作职责、预警发布、救援机制、信息报告、应急保障和演练、附则、附件8个方面的内容。本预案启动后,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相关部门要按照本预案的要求,认真做好旅游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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