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平台及无线网络建设经费:由郑州市政府统一组织,动员郑州市网通公司、郑州市移动公司等运营商先期定向投资建设,县(市)级政府租赁使用。
办公场地、办公终端、大屏幕系统等由各县市政府投资建设,年度投资约300-400万元。
视频监控系统由各县市根据需要自行投资建设。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数字化城市管理是城市现代化、信息化、精细化、科学化管理的终极目标,是更新理念、实现城市管理流程再造,是城市管理机制、技术上的一次革命。各级、各部门领导一定要充分认识到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建设对于提高城市管理精细化水平、提升城市品位、改善城市环境、创新城市管理模式的重大意义,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快建设,尽快投入新模式的运行,在城市建设管理工作上实现新的跨越。
(二)加强领导,健全组织
各县(市)要在4月份成立数字化城市管理建设领导小组,由县(市、区)长担任领导小组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市)政府领导下,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牵头,市政、执法、财政、人事、劳动、信息等相关单位参与组建,各有关部门予以配合。办公室应配备年富力强、熟悉业务的骨干人员。各县(市)需在2008年4月底前将数字化城市管理领导小组组织机构及工作人员名单报市数字化城市管理建设项目部。
(三)科学设计,分步实施
为了确保郑州市数字化城市管理建设项目的连续性、一致性,避免县(市)级系统建设过程中出现设计周期长、多种设计方案实施方案并存、系统接口复杂、可执行性差等问题,影响郑州市数字化城市管理实现全市域管理的目标及建设部的顺利验收,由项目部负责统一制订各县(市)级系统的系统设计方案及实施方案,各县(市)应严格遵照市数字化项目部所编制的建设实施方案标准进行建设,不得随意更改建设方案和降低建设标准。
(四)加强督导,确保质量和工期
县(市)数字化建设机构应在项目展开后,全面量化建设工作内容,抓实抓死建设工期。市数字化项目部将建立督导机制,对各县(市)建设情况实施监督考评。
各县(市)应定期编发工程进度简报,上报市数字化城市管理建设项目部,市数字化城市管理建设项目部将全市数字化建设工作统一汇总后及时上报市跨越式发展指挥部和市政府。各县(市)分系统建设开始后,市、县两级项目建设管理部门将定期召开建设工作通报会和协调会,保证数字化城市管理建设和全面运行。各县(市)政府应确保建设资金及时到位,并落实系统运行管理费用。对于资源具备、工作积极、措施得力、超前完成,实现与建设部对郑州市数字化城市管理项目验收同步的先行县市给与重点扶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