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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县市级数字化城市管理分系统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失效]

  2.应用软件基础平台。根据县(市)级数字化城市管理建设目标及建设部行业标准《城市市政综合监管信息系统技术规范》CJJ/T106的要求,县(市)级数字化城市管理应用软件系统可划分为10个子系统,包括无线数据采集子系统、监督中心受理子系统、协同工作子系统、大屏幕监督指挥子系统、应用维护子系统、地理编码子系统、城市部件在线更新子系统、基础数据资源管理子系统、评价统计子系统和数据交换子系统。根据工作需要,各县(市)还需建设视频会议子系统。
  3.网络平台。县(市)级数字化城市管理分系统的整个网络环境主要由电子政务专网和中国移动的无线网络构成。
  (三)场地建设
  包括满足县(市)级数字化城市管理运行需要的监督中心、指挥中心大厅、办公、培训、接待等场地的建设,以及系统机房建设等。
  (四)管理机构建设
  1.机构建设。按照城市管理监督、管理分离的基本要求,组建县(市)级数字化城市管理监督中心和城市管理指挥中心及城市管理执法中心(见图1(略)),分别负责城市管理的监督评价、指挥调度及综合执法工作。
  城市管理监督中心根据来自城市管理监督员队伍的信息报告,对城市管理现状、出现的问题和处理情况实施全方位、全时段的动态监控;监督评价专业部门和公共服务企业对城市部件、事件的处理情况;受理群众各类投诉、举报等,并且在优化发展环境、招商引资、城市规划、社会管理等方面起到信息收集、统计、分析的作用。
  城市管理监督中心主要工作内容:一是负责对通过城市管理监督员、群众举报等途径反馈的城市部件、事件问题进行审核立案,并转发到城市管理指挥中心;二是负责监督考评城市管理指挥中心、政府专业部门、公共服务企业等对城市部件、事件问题的处理情况;三是负责将各类群众举报、投诉、市长热线、城管广播、行政投诉、行风政风、市长信箱等受理、监听的问题移转到城市管理指挥中心并接收和反馈处理结果;四是负责城市管理监督员队伍的监督、考核、指导和调度;五是承办上级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城市管理指挥中心是负责向各部门、各单位派遣任务的综合协调部门,主要职能为:一是负责将监督中心转来的城市部件、事件信息分发派遣到相关职能部门和单位;二是负责综合协调涉及多部门、多单位的复杂问题的处理并进行事件督办;三是负责将群众举报、投诉、市长热线、城管广播、行政投诉、行风政风、市长信箱等反映的城市管理问题,向责任部门和单位派发并督促落实,结果反馈监督中心。
  监督中心与指挥中心是两个相对独立的部门。监督中心作为各类信息的入口和出口,与负责各类信息处置的指挥中心紧密协作。监督中心收集各类信息,将其作为任务分配给指挥中心,指挥中心安排专业部门或公共服务企业完成各类信息处理后,由指挥中心将处理结果反馈给监督中心,监督中心对各类信息的处理结果进行核实与考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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