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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县市级数字化城市管理分系统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失效]
*注:本篇法规已被: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发布日期:2011年1月26日,实施日期:2011年1月26日)宣布失效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县市级数字化城市管理分系统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郑政办〔2008〕1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郑州市县(市)级数字化城市管理分系统建设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

  二○○八年四月五日

  郑州市县(市)级数字化城市管理分系统建设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建设部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数字化城市管理建设的工作部署,加快我市全市域数字化城市管理建设进程,实现城市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现代化,根据《郑州市数字化城市管理建设方案》,现制订《郑州市县(市)级数字化城市管理分系统建设工作方案》如下:
  一、建设背景
  我市是河南省唯一经建设部批准的全国第二批数字化城市管理试点城市。按照建设部专家组评审通过的《郑州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建设方案》,一期建设包括:基础数据建设、软硬件平台建设、系统建设、机构建设等内容,建设范围包含二七、金水、管城、中原、惠济五个行政区和郑东新区、高新技术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截止目前,一期工程各项建设工作基本完成,即将投入使用。根据郑州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批准的《郑州市2008年政府投资项目计划》,郑州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二期建设范围包括:巩义市、登封市、新密市、荥阳市、新郑市、中牟县、上街区;建设内容是:县(市)级数字化城市管理分系统建设、社会服务与应急监管系统建设、地下管网系统建设。
  二、建设目标
  县(市)级数字化城市管理分系统建设,必须严格按照建设部规范,充分利用现有资源,采用万米单元网格管理法、城市部件管理法与12319(建设事业服务热线)、12345(市长热线)等相结合的方式,搭建县(市)级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创建城市综合管理新模式,实现城市管理的信息化、标准化、动态化,做到及时发现、处理与解决城市运行中出现的多种问题,逐步建立分工明确、责任到位、沟通快捷、反应快速、处置及时、运转高效的城市综合管理长效机制,并和郑州市数字化城市管理市级平台对接,真正实现郑州市全市域数字化城市管理。
  县(市)级数字化城市管理建设在2008年第二季度全面启动,第三季度基本建成,第四季度投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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