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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鞍山市农村新能源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鞍山市农村新能源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鞍政办发〔2008〕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加强对我市农村新能源工作的领导,大力推进农村新能源建设,市政府决定,成立鞍山市农村新能源工作领导小组,其主要职责是:研究、制定全市农村新能源建设的中长期发展规划;组织协调和贯彻落实市政府有关扶持政策,搞好跟踪服务,确保农村新能源项目建设工作顺利进行;按国家、省、市有关标准对农村新能源项目进展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验收。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秦国夫 副市长

  副组长:麻德明 市政府副秘书长、农委主任

  成 员:邹玉颖 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张 力 市经委副主任

      彭兴东 市建委副主任

      高良喜 市农委副主任

      贾 慧 市科技局副局长

      宫毅涛 市民政局副局长

      黄太宗 市财政局副局级干部

      张东红 市交通局副局长

      杨铁生 市规划局副局级调研员

      贾德林 市农委局级调研员

      刘启森 市环保局副局长

      郭继光 市动物卫生监管局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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